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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art/2022/1/12/art_1229615008_57903.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电话:0576-85112470,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决策预公开”“意见反馈”“议定事项”专栏发布信息12条。动态调整、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做好发改系统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办事指南完善等工作。已发布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主动公开服务事项、项目批复报告290件。发布临海市健康产业行动方案等重要政策解读。作为规划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1条,“十四五”发展规划图解质量较高。“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发布信息17条;深化信用临海建设,在临海门户网站设立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共同富裕 临海在行动”专栏发布信息3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流程等制度,完善依申请指南,畅通依申请渠道。2021年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均按照要求规范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政策起草科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起草政策解读一并报批,审批通过后,在门户网站发布。运用数字化手段,便利兑现促落实。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动态调整、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按要求报送清理结果,本年无制发、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 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我局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2021年共公开政府信息516条。

2. 公开方式多样化

灵活运用线下宣传栏、办事大厅窗口丰富公开途径。召开临海奋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样板工作开展以及建言共同富裕新闻发布会,增强互动交流。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新增规划信息、推进共同富裕等专题专栏。政策解读报批府办,审批通过后,在局网站相应栏目进行发布。

(五)监督保障

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内考核目标,规范发布流程。每个科室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科室信息采集编写工作。通过现场发放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89份,收到反馈意见3条。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公文具体办理中,落实主办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等环节审查责任,政府信息均经审查和批准后对外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二是意见征集及反馈规范性有待提升。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策解读起草审核把关机制,二是规范意见征集及意见反馈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发改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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