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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气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中323号,电话:0576-85286167,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海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年内确定临海市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按要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做好决策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工作。

2. 管理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等。年内权责清单无调整。

3. 服务公开。通过临海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气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年内共完成行政许可办件73个,气象证明服务办件25个。

4. 结果公开。公开《临海市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图解,及时公开年度工作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等。

5. 执行公开。公开临海市气象局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

制定《临海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临海市气象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畅通公开渠道。年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一日一更新、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补缺、一季一测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确保规范化、常态化发布。

2. 数字化管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气象证明”服务事项上线浙里办APP,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3.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制定《临海市气象局媒体阵地审核审稿制度》、《临海市气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4. 规范性文件清理年内本单位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1件。

(四)平台建设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6条。通过新媒体公开气象服务信息2555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365条,微信公众号1460条,新浪微博730条,关键性、转折性天气及重大节假日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气象信息,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

(五)监督保障

建立《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1年,未发生投诉举报,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0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临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深入,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业务知识掌握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参加培训班、实地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度,按照规定流程做好目录公开、意见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工作,提升重大决策预公开的规范化程度。

3、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重大气象灾害时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主动发声,不断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4、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严格落实信息保密三审制,防止违规发布泄密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临海市气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海市气象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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