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2021010)
发布日期:2021-09-17 10:39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17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府大道468号  

     联系电话:0576-88488202  邮编:318000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576-85382523  邮编:317000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拟用海期限

台州港头门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椒江口外头门港区南侧海域,外海东航路至头门港区起步码头之间

航道用海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发式

490.6008

40年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