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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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076209716E)于2021年8月19日向我大队申请信用修复。该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和2017年9月11日分别因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我大队(原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临公(消)行罚决字〔2016〕0126号、临公(消)行罚决字〔2017〕0142号。 经查,该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我大队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修复条件,拟同意信用修复申请。现依照相关规定对信用修复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临海市消防救援大队反映,电话:0576-89112121。 临海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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