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8/2021-113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头门港管〔2021〕2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单位: |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
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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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各企业: 现将《2021年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2020年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21年是奋斗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一年,是庆祝建党 100 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三立三进三突围”战略路径,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遏事故”攻坚战,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前两年平均数下降20%以上、不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强化责任落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往心里走、往深处走、往实处走,真正做到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 1 次。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调整各级安委会“1+X”组织结构,充分发挥专业安委会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制定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企业抓业主、业主抓员工、员工抓岗位“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指导督促企业深化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重大隐患报告和事故 “举一反三”三项制度,推行企业风险报告和承诺机制,切实加强风险隐患安全管控。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和实战化应急演练,做到内容具体、时间保证、考核上岗、评估效果。 二、纵深推进三年行动,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4.建立完善常态化督查督导机制。统筹运用综合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暗访暗查、交叉检查等形式,以有力的督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深化三年行动常态化现场会工作机制,通过对照典型查不足、借鉴典型学经验、培育典型提整体,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三年行动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各部门经验做法,并固化上升为工作制度机制,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5.组织开展“遏事故”攻坚战。消防领域,聚焦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小微企业五大领域开展铁拳攻坚战,确保 2021 年火灾起数不超过2019年。道路运输领域,重点开展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两客一危”等安全整治。危化品领域,聚焦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固废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紧盯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工艺变更、业务外包等重点环节开展整治,有效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建设施工领域,聚焦房屋建筑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整治。工矿领域,聚焦涉爆粉尘、地下矿山、尾矿库开展整治,实现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覆盖率、重大风险消除或管控措施落实率、重大隐患整治率“三个100%”。特种设备领域,聚焦电站(含热电)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盛装危化品的压力容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客运索道、造船企业使用的大型起重机械等开展整治。 6.切实抓好重点时段安全整治。进一步发挥开发区安委办、各专业安委会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职能,紧盯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暗访暗查、检查督查,推动各局办切实做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和“遏事故”攻坚战,组织开展护航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专项整治,坚决守牢不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事故的工作底线。 三、推进执法改革,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7.加大执法力度。开发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执法跟着事故走并走在事故前面,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管在平常。 8.强化执法效果。坚持做好执法处罚“后半篇文章”,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有效发挥“处罚一家、教育一片”作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行业禁入等措施落地力度。健全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执法震慑力。 9.严格事故查处。坚持“凡是安全生产事故必查原因,凡是责任事故必追责任”和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突出抓好亡人事故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企业现场会,强化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回头看”,切实发挥事故调查、现身说法、责任追究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四、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基层能力建设 1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把关。加强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 依法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切实把好安全准入关。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论证,完善落实管控措施。 11.强化安全服务。按照培育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 退出一批“四个一批”要求,进一步规范整顿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社会化服务、安全生产培训等中介组织,切实提升安全服务能力,有效解决乱收费乱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没能力难服务问题。到年底,开发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标准化质量,防止低水平标准化,确保做到标准化企业就是示范企业。 12.强化数字赋能。大力推广应用台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智慧交管、智慧工地、特种设备安全码等智控系统,推动“两客一危”、危险路段、建筑工地、燃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风险感知系统,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有效实现日常监管数字化,数字监管日常化。年底前全面推行风险防控四,实现对企业分类管理全覆盖。 13.强化宣传培训。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遏事故”攻坚战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深化百万员工大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和兑现力度,调动公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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