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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防汛能力,理清责任链条 | 市防指办召开防汛防台业务培训暨《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宣贯会
  • 日期: 2021-07-19 10:38
  •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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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干部防汛防台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台汛期夯实基础,并做好《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宣贯。7月16日上午,市防指办邀请台州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处综合科科长李鹏春来我市开展防汛防台专题培训暨条例宣贯,我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全体人员、村级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李鹏春介绍了今年的防汛新形势、防汛防台的新理念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并对《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做了细致的讲解。他强调,要紧紧围绕“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做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着力推进基层防汛防台“5+1”标准化建设。

市防指办副主任徐阳明强调:一是要主动适应防汛新形势、抽查新常态,镇(街道)防指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学会任务派单。同时,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回答好省防指的抽查电话,特别是村里危险区在哪里、负责转移的人员有哪些,都要了然于胸;二是要加快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上阶段市防指办对全市各镇(街道)标准化建设进行了走访排摸,并下发了问题清单,各镇(街道)分管领导要抓紧整改,督促落实;三是要贯彻落实好新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为全面规范防汛防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和科学的指引,对我市依法防台、全民防台、科学防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各镇(街道)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任务,原原本本、逐条逐句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主要内容,明确自身职责,全面提高依法、科学防汛防台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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