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临海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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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关于临海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对送审稿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6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统计局,联系人:周慧娇,联系电话:85171050,电子邮件:39094815@qq.com。
临海市统计局 2021年6月8日 关于临海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临海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探索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全市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统〔2021〕5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台政办发〔2021〕16号)和《台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台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台统〔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各级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全面加强市、镇(街道)、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统计网格管理体系。通过改革试点,努力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治理体制机制,为全省、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提供临海经验。 二、总体要求 通过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计机构主体指导、相关部门行业督导的共治共管统计大格局,构建“数字赋能、高效协同,县镇一体、条抓块统,合纵连横、共治共管”的统计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争创统计治理现代化改革先行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统计网格管理组织体系 各地要按照区域划分和行业划分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划分统计网格。在“全员统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市、镇(街道)、工作管理片、企业四级统计网格组织架构,形成布局合理、界限分明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基础。统计网格划分,由市统计局统筹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各部门、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镇(街道)具体实施。其中,企业网格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统计机构根据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行业分布、区域分布、业务关联性等因素,对基层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划分。原则上将行业性质(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相同的数量不超过20家的统计调查对象划分在同一统计网格,统计调查对象较少时,可跨行业建立网格。网格成员由“四上”企业统计员、小升规培育企业统计员组成。 (二)建立统计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清晰界定各级网格管理具体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压实统计网格管理各级责任。 1.市域范围为一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市政府统计分管领导担任,指导全市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市府办联系统计工作副主任担任副网格长;市统计局局长担任网格指导员;市统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海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临海支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网格成员。 2.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镇(街道)为二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统计分管领导担任副网格长,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统计网格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本级统计机构负责人为网格指导员;经济发展办、城建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网格成员。 3.工作管理片为三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分管统计工作领导、镇(街道)班子领导或工作片负责人担任,对本统计网格工作负直接责任;工作片分管统计领导担任副网格长;相应专业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所辖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网格成员。 4.一定数量的企业为四级统计网格,网格长原则上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镇(街道)经济发展办人员担任,选取“四上”企业优秀统计员担任副网格长,本级统计机构相应专业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网格成员为各企业统计人员。 5.部门组建统计网格时,部门为二级网格,部门主要领导为网格长,部门统计分管领导为网格员;部门统计分管领导为三级网格长,所属科室人员和各企业负责人为网格员;一定数量的企业作为四级网格,网格长由部门业务科室人员担任,统计局专业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副网格长由一名优秀的企业统计人员担任。 各级网格长负责指导、管理、监督统计网格内各项工作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统计工作。其中二级网格长每月听取三、四级网格长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四级网格长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本统计网格开展与统计相关的各类活动,组织开展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督促网格成员及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组织、协调、管理本统计网格的日常工作;网格指导员协助网格长做好网格的日常运行管理,指导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网格内企业数据质量。 (三)构建统计网格管理运行机制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网格管理常态化运行的有效机制,采取“线上联络与线下例会”相结合的模式,切实发挥统计网格化管理在日常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数字赋能,配合建立推广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数字化智治平台。全力配合台州市统计局探索开发集多功能应用为一体的数字化运行智治平台。通过数字化方式,实现网格管理的全方位智治,顺畅各层级网格管理通道,创新数据归集方式,提升统计网格运行效率。 2.部门协同,探索建立共治共管统计工作的体制。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履行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形成“业务、统计两手抓”的共治共管合力。具有行业统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各相关部门要从专业角度指导统计网格化建设运行,主动参与日常管理,形成共治共管的大统计工作格局。 3.健全制度,构建统计网格管理运行机制。各网格每季度组织统计网格成员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统计知识学习、业务交流、问题探讨、团建互联等活动,增强统计网格成员间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归属感。市统计局、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统计机构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业务培训。同时,结合报表上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审辅导工作。通过对统计网格及成员单位的培训辅导、定向辅导、走访辅导等,提升统计业务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构建统计网格管理保障体系 开展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要以市政府为主导,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镇(街道)主抓,村居、企业统计网格为主体,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形成统计工作大合力,保障统计网格化常态运行。 1.加强统计网格组织领导保障。为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成立临海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试点建设、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等工作。 2.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21号)和《关于严格依法统计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临市委办〔2020〕42号)文件要求,全面加强部门、镇街、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具有全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统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五有”标准,严格落实部门统计责任;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职能和人员落实到位,实现依法定职责管事、有统计机构行事、有专人理事。统计中心应依法依规配强配足专兼职统计人员,其中小城市试点镇不少于6人,中心镇、街道不少于5人,其他镇不少于3人。统计中心主任享受股级待遇。统计人员调动必须事先征求市统计局的意见;企业要完善统计组织架构,明确各层级人员统计工作职责,规范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采集流程,依法设置统计台账和统计原始记录,坚持诚信统计,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 3.探索建立企业统计网格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要为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结合实际需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原则上每个统计网格每个成员每年应安排500元作为网格工作活动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置“统计之家”作为相应的活动场所,供网格运行使用。探索建立企业统计网格成员(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负责对统计网格成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经市统计局确认,对考核合格者(合格率不低于80%)实行星级评定,并对各星级获得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其中,一星级占60%,奖励1000元/人;二星级占30%,奖励2000元/人;三星级占10%,奖励3000元/人。 4.建立统计网格年度考核机制。将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对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镇(街道)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要从季度活动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统计文化宣传等多个方面做好组织实施。对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有力、网格活动丰富的予以加分。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5月-6月上旬)。选择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和江南街道作为市级试点,进行各级网格划分、统计之家建设、网格启动运行等全流程试点。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召开全市推进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到7月上旬完成辖区全面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中旬)。市统计局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我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经验,向上级统计机构报送有关材料。 (四)常态化推进阶段(8月-)。结合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现场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实时监测统计基层信息化管理平台信息录入情况,并作为对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是夯实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精准统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完成全市统计网格化建设和运行的“全覆盖”。 (二)狠抓推进落实。市统计局要进一步细化制定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要细化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不定期对部门、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镇(街道)统计网格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地要注重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统计网格化管理模式和机制,为更好推进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工作提供最佳实践。 附件:临海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日
临海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新民 副组长:龚海兵 市府办 金敬耀 市统计局 成 员:胡建中 市发改局 徐 军 市经信局 胡寿坚 市财政局 王黎明 市建设局 董 立 市农业农村局 邵全利 市商务局 陈大才 市市场监管局 郑东方 市统计局 章维军 临海邮政管理局 叶 斌 人民银行临海支行 李卫星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冯顺青 古城街道 郭志钢 大洋街道 徐世贤 江南街道 王 臻 大田街道 王 勇 邵家渡街道 郎灵敏 杜桥镇 屈剑波 白水洋镇 朱秀新 东塍镇 叶 平 桃渚镇 陈 强 尤溪镇 孙 帅 汛桥镇 陈 龙 沿江镇 林迪华 汇溪镇 王天亚 小芝镇 张 波 上盘镇 马 韬 涌泉镇 张 磊 永丰镇 姚 鸣 括苍镇 林 宇 河头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金敬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东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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