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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1/2021-111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办发〔2021〕15号 成文日期: 2021-04-06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日期:2021-04-06 16:47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各年度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抓紧开展除险整治建设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

附件: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作,加快消除全市水库(山塘)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小型水库(山塘)除险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6号)和《中共临海市委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全面提升防洪排涝挡潮能力的实施意见》(临市委〔2019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存量隐患,实现常态化管理等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分类施策、系统治理,补齐管理短板,提升运行效能,着力推进水库(山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1-2023年,全面启动全市5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44座山塘综合整治等工作,深入推进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和美丽山塘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推动实施水利工程管理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三化改革。水库(山塘)运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构建工程安全生态、管理智慧高效的小型水库(山塘)治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大攻坚。

1.全面鉴定,加快设计。我市已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已超期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实现存量清零。下阶段严格按规定时限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鉴定。同步加快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等工作,针对安全鉴定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

2.强化保障,限期开工。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全面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立项、设计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和政策处理落实。

3.锚定目标,隐患清零。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压茬推进全市49座存量小型水库病险除险加固,确保在2023年底前实现清零目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鉴定出的10座小型病险水库在2023年底前实现开工,2024年底完工;十四五期间新鉴定水库要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管理,严格督促建设单位规范施工,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安全度汛。

(二)开展山塘综合整治大会战

1.分步实施,有序评定。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原则,梯次推进全市249座山塘的安全评定工作,其中20218月底前完成101座屋顶山塘、高坝山塘、饮用水水源山塘的安全评定工作,20225月底前完成其余148座登记名录内山塘的安全评定工作。市水利局要合理安排,科学制定评定计划,依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塘安全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028号)要求,分镇(街道)、分批次集中开展山塘安全评定,提升评定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按期实现山塘安全评定全覆盖。

2.分类施策,确保安全。根据山塘安全评定结论,制定山塘综合整治方案,有序推进病险山塘系统治理。其中灌溉、供水、生态等功能已基本丧失或综合整治技术上不可行、经济上不合理的病险山塘,应限期履行报废手续后注销退出;其他病险山塘应及时纳入山塘综合整治项目库,对照分年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好项目设计、打包立项、招投标等环节,实行项目基建程序管理。山塘属地镇(街道)等责任主体负责实施山塘治理,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落实。到2023年底前,完成44座山塘综合整治任务。

3.深化管理,提升标准。对照省美丽山塘建设有关要求,对屋顶、高坝、饮用水水源山塘等重点山塘全面完善高标准管理措施,到2023年底前,建成30有上坝道路、有管保范围、有管理用房、有监测设施、有标识标牌、有管护组织(人员)、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八有”“美丽山塘

(三)实施水库运行管理能力大提升。

1.核查评估,一库一策。由市水利局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小型水库进行核查评估,全面掌握水库工程现状和存在问题,逐库提出正常运行、整治提升和降等报废三类评估意见。到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小型水库核查评估,制定完成整治提升类小型水库一库一和小型水库系统治理一县一方案,方案由市政府批准实施。

2.改造提升,三通八有。以设施完善、功能完备为目标,在小型水库核查评估基础上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全面实施设施改造提升。到2023年,除在建工程外,全市所有小型水库基本实现三通(道路通、电力通、通信通)和八有

3.管理升级,推行三化。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基础上,全面推行水库管理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改革,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全市小型水库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100%完成登记,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市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覆盖率100%以上,水雨情自动监测率80%以上,视频图像监测率7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专班化运作。在临海市小型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攻坚组基础上组建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详见附件1)。各镇(街道)要把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相关人员成立攻坚指挥部,加强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相关工作的研究部署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二)清单化管理。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任务书(详见附件2)要求完善工作方案,建立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科学制定推进方案并动态更新调整;建立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作会商制度,定期讨论工作进展梳理问题清单研究解决对策明确下阶段任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精细化落实。各部门、各镇(街道)对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山塘安全负总责,统筹安排好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项目设计、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各环节。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市水利局要做好牵头抓总作用;市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作用,及时足额落实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所需资金;市发改局要加快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市经信局负责水库电信通讯等要素保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林地审批和产权颁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工程上坝道路交通要素保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建设期农业灌溉保障;市应急局负责协调指导病险水库(山塘)重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负责工程所需环评批复;市供电公司负责水库工程运行用电保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小型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每月进行督查通报。

(四)奖惩化实施。 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制定《临海市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奖(惩)办法(试行)》(详见附件3),优化奖罚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附件:1.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程计划任务书(2021-2023年)

     3.临海市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奖(惩)办法(试行)



临政办发〔2021〕15号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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