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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8/2021-1114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单位: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海门港区(松浦闸-杜下浦闸段)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日期:2021-04-26 11:10
  • 来源: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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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现就《海门港区(松浦闸-杜下浦闸规划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海门港区(松浦闸-杜下浦闸段)规划方案

规划范围及面积:本次规划范围为海门港区松浦闸-杜下浦闸之间水域,岸线全长1.8公里。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基础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2030年,其中2021-2025年为规划近期,2026-2030年为规划远期。

规划功能定位:港口基础运输、港口配套物流、服务临港工业等功能。

岸线利用规划:本次规划港口利用岸线长约1800m。根据港口岸线开发条件,主要分为三类,分别为通用泊位岸段、液体散货泊位岸段和支持系统岸段。松浦闸东200m至东侧735m,规划为通用泊位岸段。以矿建材料、钢材等货物运输为主,可采用栈桥式布置2000吨级通用泊位5个。松浦闸东735m至杜下浦闸西南防洪堤拐角间约985m,规划为液体散货运输岸线和安全距离岸线,可布置2000吨级液体散货泊位6个,以液体危化品运输为主,泊位占用岸线635m,液体散货码头与西侧通用码头间150m岸线、与东侧支持系统码头间200m岸线作为安全间距岸线。杜下浦闸西南防洪堤拐角至杜下浦闸约280m,规划为港口支持系统岸段,可布置2个海事和港作船泊位。

二、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规划实施对水文动力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涨、落潮流大致沿岸线呈东西向流动,规划码头工程的建设并没有影响大范围流场,由于码头桩基阻水,涨潮时沿规划码头向西沿岸形成一个流速减小区,规划码头桩基近区平均流速最大减小可达0.3m/s以上,0.05m/s流速变化等值线东西长约3km、南北宽约0.2km;落潮时,沿规划码头向东沿岸形成一个流速减小区,工程桩基近区平均流速减小达0.4m/s以上,0.05m/s流速变化等值线东西长约2.5km、南北宽约0.2km

2、规划实施对冲淤环境的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与流速变化相对应,海床冲淤变化主要发生在规划区附近海域,沿着东西向分布,规划码头平台以及栈桥上、下游沿岸形成带状淤积区,由于规划区所在海域含沙量大,桩基近区淤幅较大,首年淤积幅度基本在1.0m,最终淤积幅度基本在2.0m左右;首年冲淤0.2m以上的淤积主要发生在规划区南北端外延1km左右的区域内;规划区建设对海床的影响也基本集中在码头平台的近区,以及南北两端沿东西两向的带状范围内。

3、规划实施对海域水质和地表水质的影响分析

规划区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系,规划区内各类废水将依托区域污水处理厂实现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规划实施对海域水质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港池、回旋水域疏浚产生的悬浮物的海域水质的影响。疏浚施工期间,悬浮泥沙高浓度区域主要集中在疏浚区内,整个包络范围与流向基本一致,呈沿岸的东西向分布。由于规划范围较小,源强大,虽然规划区流速较大,扩散条件较好,代表点周边局部范围内悬浮泥沙浓度增量仍然可达150mg/L以上,其最大包络面积约为4.443km2;大于100mg/L的包络面积约为6.225km2

4、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在采用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的基础上,对规划实施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失进行生态补偿后,本次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5规划实施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规划,本规划区码头只进行卸船作业,因此无液体危化品装船废气,本规划区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矿建材料装卸粉尘和船舶废气经预测,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在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限值。因此在本次规划环评情境下,可认为本规划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6、规划实施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要求规划区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防范和地下水监控,做好各项目相应的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区开发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7、规划实施的固废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可实现有效处置,同时积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作,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依托各固废处置设施进行处置,实现无害化处理。在加强收集、运输、处置等各过程环境管理的基础上,不会对区域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8、规划实施的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块噪声源主要来自码头装卸机械噪声和船舶噪声,只要按照规划要求以及采取妥善的工程措施进行控制,其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环境影响。

9、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风险为运输船舶发生事故后的船舶溢油、危化品泄漏等,根据数模预测,船舶溢油和危化品泄漏将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较大影响,因此规划区应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和减缓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次规划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与有关产业政策、文件、规划等是相符的,本次规划的实施,符合地方产业、经济发展的需求。在进一步加强与临海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规划的衔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并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欢迎有关单位、专家和个人以及所有关注海门港区(松浦闸-杜下浦闸规划方案的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1.您对本规划目标、定位、规模的建议;

2.您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3.您对规划实施环保措施的主张以及意见;

4.您对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5.您对规划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地在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以张贴公告方式进行,并同时进行登报和网络公示。

公众可在公告时间内通过向规划组织单位、环评单位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相关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答复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公告时间: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滨海第一大道17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1373663188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71-28257977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399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单位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

联系电话:0576-88581106

 

 

 

   公告发布单位: 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二〇二二十六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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