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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第一季度消费投诉公示
  • 日期: 2021-04-02 16:08
  •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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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2021年1月-3月份临海市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采集时间:2020年1月1日—3月31日。

信息采集来源:数据采集自浙江省12315行政执法系统。

投诉件指:消费者通过12345热线电话、来信、来人、网络投诉等形式向我局投诉且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的。

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共接到投诉387件,同比2020年同时段上升14.84%。其中涉及商品类投诉295件,占投诉总量的76.23%,涉及服务类投诉92件,占投诉总量的23.77%,消费投诉处理率达100%。

情况分析:2021年度第一季度,临海市消费市场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但根据投诉情况来看,服装鞋帽类投诉占商品类投诉较大比重,主要涉及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售后服务等问题;食品类投诉列第二位,主要涉及食品质量、食品过期、食品发霉变质等;交通工具类投诉列第三位,主要涉及汽车、电瓶车质量及其售后服务。在服务类投诉中,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居首位,涉及餐饮卫生、酒店服务等。其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和洗涤、染色服务类问题也比较突出。

 

2021年度第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

类别

2021年度第一季度受理量(件)

 

 

商品类投诉

服装鞋帽

56

食品

42

交通工具

38

家居用品

27

家用电器

27

通讯产品

13

装修建材

9

金银首饰

5

烟、酒和饮料

5

    计算机产品

4

      药品

4

其他

65

 

服务类投诉

餐饮住宿服务

45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6

洗涤、染色服务

6

文化、娱乐、体育

服务

1

其他

34



   公示内容任何人不得用作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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