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第一季度消费投诉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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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2021年1月-3月份临海市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采集时间:2020年1月1日—3月31日。 信息采集来源:数据采集自浙江省12315行政执法系统。 投诉件指:消费者通过12345热线电话、来信、来人、网络投诉等形式向我局投诉且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的。 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共接到投诉387件,同比2020年同时段上升14.84%。其中涉及商品类投诉295件,占投诉总量的76.23%,涉及服务类投诉92件,占投诉总量的23.77%,消费投诉处理率达100%。 情况分析:2021年度第一季度,临海市消费市场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但根据投诉情况来看,服装鞋帽类投诉占商品类投诉较大比重,主要涉及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售后服务等问题;食品类投诉列第二位,主要涉及食品质量、食品过期、食品发霉变质等;交通工具类投诉列第三位,主要涉及汽车、电瓶车质量及其售后服务。在服务类投诉中,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居首位,涉及餐饮卫生、酒店服务等。其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和洗涤、染色服务类问题也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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