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3/2021-11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括镇委〔2021〕23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单位: | 括苍镇 |
中共括苍镇委员会 括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括苍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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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机关各工作片、各办: 《括苍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括苍镇委员会 括苍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 23日 括苍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清明期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临政发〔2021〕5号)有关规定,确定今年我镇森林消防禁火期为3月25日至4月15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措施 总 指 挥:元宇峰、姚 鸣 副 总 指 挥:董晨焕、陈仁合 成 员:徐邦本、李振华、谢哲会、杨 新、 周彦宏、朱晴雯、李 杨、汪伟俊、 赵佳薇、娄正方、彭益平、孙德军 程卫斌、陈汉昌、谢永光 (一)重点地段设卡点 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八条禁令,检查过往车辆及人员,坚决彻底收缴烟花爆竹、香、纸、烛等上坟火种。 1、方溪水厂门口 组 长:徐邦本 副组长:朱晴雯、彭益平、程卫斌 成 员:何芳芳、何增平、陈 平、黄道尚、汪建设、徐华卫、王六西、何卫兵、派出所2人、市水库移民工作中心3人。 2、括苍山山门 组 长:周彦宏 副组长:谢哲会、李 杨、赵佳薇、谢永光 成 员:陈 俊、尤海芬、孙 洁、章华君、许 敏、项建斌、杨康相、程 云、杨伟兵、派出所2人、市供电局3人。 3、大岭村口 组 长:李振华 副组长:汪伟俊、娄正方、孙德军、陈汉昌 成 员:杜碧鸥、黄倩倩、陶利民、汪维伟、何 超、陆卫国、高洪豹,派出所2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1人、市应急管理局3人。 (二)督查组 主要职责:①督查各片各村森林消防责任人及村工作人员到岗情况;②督查各片各村严格执行市八条禁令情况。 1、全镇督查组 组 长:谢哲会 副组长:谢永光 2、永安片督查组 组 长:徐邦本 副组长:朱晴雯、彭益平、程卫斌 3、张家渡片督查组 组 长:谢哲会 副组长:周彦宏、李 杨、赵佳薇、谢永光 4、爱国片督查组 组 长:李振华 副组长:汪伟俊、娄正方、孙德军、陈汉昌 (三)森林消防扑救组 主要职责:①统一组织协调全镇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②清明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加强分组在面上巡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上山扑火。 组 长:陈仁合 副组长:陈祖军、陈国武 成 员:半专业消防队员30人 (四)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①安排巡防车(三辆)在全镇主要道路、各村进行森林防火政策宣传;②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组 长:朱晴雯 副组长:何芳芳 成 员:吴晓玲、徐敏华 二、强化宣传 1、镇、村要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广泛普及全民防火自救知识。 2、组织做好《台州市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台州市关于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浙江省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关于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台纪发〔2007〕12号)的宣传。 3、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育绿色文明祭祖理念。积极推广植树、种草、献花等文明祭祖新方式,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各村落实好外出返乡祭祀人员的联系教育工作,加以合理引导。 4、强化森林消防能力建设宣传,全面推进全市以水灭火工作步伐。 三、工作职责 1、各行政村职责:各村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干部和党员带头做到“无烟扫墓,文明祭祖”,要包户、包山头地块,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各村各墓地入口处设置检查点,维持好祭扫秩序,防止人员集聚。要坚持往年好的做法,各村要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两委会、二是党员、村民代表以上森林消防责任分解落实会;三是开好村级老年协会会议),落实好三件事(一是落实重点进山道口、坟墓集中区的看守、巡查、检查人员;二是可燃物清理,对林区墓地、林区村庄周围、干道游道两侧、林缘责任田、林内地边地堰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茅草及枯枝落叶),提早组织力量,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彻底予以清理,最大限度降低可燃物载量和林火发生概率;三是特殊人群监管,落实本辖区内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各村要建立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在主要进山道口及坟墓集中地,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村党员干部的作用,采取人盯人、人盯墓地的办法,严防死守,真正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同时,对进山扫墓人员既要做好宣传教育,呼吁群众无烟扫墓,又要坚决收缴其携带的一切火种及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祭祀用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设立集中焚烧点,允许群众焚烧已携带的祭品。 2、镇属部门职责:森林消防禁火期期间,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好“五个一”教育活动,各级教育工作者教导学生在野外活动时禁止一切涉火、玩火行为。镇组织安监中队、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的封存管理。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予以没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携带烟花爆竹、香、纸、烛等上坟火种的,一律依法予以收缴处理;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烧坟草及生产性等野外用火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凡阻挠、妨碍相关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各村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向分片责任人报告,同时向镇防火指挥部报告。 2、全体机关人员在森林消防禁火期内,统一穿迷彩服并戴防火红袖套,村防火工作人员也必须戴防火红袖套。镇半专业消防队除巡逻车流动巡查宣传外,其他队员在各自卡点待命。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立即自行组织力量扑救,并及时向镇防火值班室报告。 4、全体人员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每天下午4时前各工作片主任在班子工作微信群里简要汇报每天防火情况。 5、森林消防禁火期间到岗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7:00。特殊情况参考手机短信提示。值班电话:85885408。 附件:括苍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消防责任人安排表
抄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应急局。 括苍镇党政办 2021年3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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