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的探讨

发布日期: 2021- 03- 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的探讨

一、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现状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2019年7月26日,财政部发出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不见面开标”是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最迫切最实际的需求。浙江省财政厅2020年3月3日发布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明确要求新项目采购活动应当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自此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进入飞速发展阶段。

二、政府采购招投标电子化的优势

1、高效快捷,降低成本

目前,全国一些地方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信息化程度还不高,纸质招投标文件还在广泛使用。与之相比较,电子招投标实现了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无需对纸质文件进行物料上的流转,大大节约了供应商人力、物力成本。

2、提高了专家评审效率

电子化评标与纸质文件相比,改变以往人工手动翻阅费时、费力、易漏看错看的缺点,通过电子书签、信息搜索、得分自动计算等功能,加快评审速度,提升评审质量。

3、减少干扰,促进公正

招投标工作全流程电子化,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通过系统投标环节的保密设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投标名单的泄漏,保障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评标环节通过系统功能的设置和大数据的比对,可以将评分标准中的主观分得分交由系统自动比对、畸高、畸低值标红警示提醒等,减少评标人员主观倾向性的影响,从技术上防范不公正情况的发生,提升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4、时间限制、地域阻隔被全面打破

不同地方的供应商无须上班时间再跑交易现场,24小时皆可提交投标文件,利用CA在家即可网上解锁投标文件。

三、目前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还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不见面开标”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由于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在各地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

1、规范相关操作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健全

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对采购招投标电子化的相关内容并不健全,涉及到的内容也仅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细化内容。各级主管部门针对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这种新情况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几乎没有,造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无规可依,很多时候依据经验来判断操作,容易造成程序不规范的情况。

2政府采购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以后,由于部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端口不对外开放,电子招投标数据信息不与各地共享,造成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无法获取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的各项数据信息,使各地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面临无公告信息可发布的尴尬局面。目前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遍采取的做法是:政府采购项目各流程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操作一遍后,又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中再重复操作一遍,这样做不但大大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而且有可能由于工作上的疏漏,造成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信息、招标文件内容与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的,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3、在采购评标环节还存在与供应商之间沟通不畅的情况

传统的“场内开标”,与供应商沟通非常便捷,供应商的签到、投标文件的解密、二次报价的提交以及评委在评审过程中的询标等通过面对面交流很容易实现。但在“不见面开标”情况下,所有的指令都必须以网络通讯的方式发出,作为管理端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指令发出,而供应商是否收到指令并及时做出回应,这类问题是“不见面开标”时经常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政采云平台目前通过发送邮件、系统内消息和系统上公布结果等方式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沟通,视频直播和询标功能需要另行付费购买。而各地通过建立钉钉直播群、直播平台等方式达到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的在线互动,但是与传统的“场内开标”面对面沟通相比较,普遍存在沟通不方便或沟通不畅的情况。

4、政府采购实行“不见面开标”以后,原来场内评标能够顺畅进行的样品评审、软件功能演示等面临着如何进行线上评审的问题。目前一些地方的做法是要求投标人在评审期间通过线上提供样品的视频或是线上进行软件功能演示,虽然这解决了能够评审的问题,但是对评审的质量,实在难以保证。

实行“不见面开标”以后,相信由于评审的困难,样品评审、软件功能演示这块评审要求会大量减少,但是对家具、服装、系统软件功能演示等仅凭投标文件无法全面评价应标情况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这些采购项目还是存在刚性的需求,所以如何在线上进行更高效、优质的样品评审、软件功能演示是接下来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的。

5、政府采购实行“不见面开标”以后,为了减少废标率,各地普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存储在U盘里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此容易产生较多问题:

(1)通过汇总收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名单,就会很容易知晓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情况,容易出现投标单位名单泄漏的情况;

(2)如果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管,容易出现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风险,如果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公证处公证封存,又会产生较高的公证费用。

(3)如果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邮寄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超过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而造成无效标,容易造成对投递时间节点、是否投递到位等细节的争议问题。

四、推进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发展的几点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政府采购招投标电子化的健康和稳健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我国已经出台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等相关的规定,但是对于不断发展的电子招投标工作特别是“不见面开标”这种开标新形式,还存在很多需要研究的新问题。要总结各地成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出台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的实施细则,使整个程序更加透明化、规范化。

2、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要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数据互通

政府采购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以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更应该开放数据端口,解决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不互通的“痛点”,以便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能够及时获取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的各项数据信息,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3、进一步丰富“不见面开标”视频等辅助评标功能

各地交易平台要进一步丰富及优化“不见面开标”视频等辅助评标功能,利用现在先进的科技手段,例如可运用VR等三维可视化技术、5G通信、物联网等新技术,进一步提高评标专家视频评标、询标的体验感,解决目前在采购评标环节存在的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沟通不畅及样品评审、软件功能演示等视频辅助评标工具不够丰富的问题,更加优质、高效的进行线上评审。

公共资源交易开标会议从“场内”搬到“网上”,空间的变换导致交易方法的变革,势必引发管理理念、管理办法的改变,加之这种新兴的交易模式还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作为交易监管和服务机构应当提前谋划、未雨绸缪,从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堵住疏漏,只有制度健全、技术先进,才能使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行稳致远、快速发展。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科  蒋世军

二0二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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