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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H331082-088/2021-1103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19 | |
发布单位: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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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 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市烈士和外国在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退役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三、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退役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9315.3万元。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93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37.1万元,占48.7%;上级补助收入4708.5万元,占50.5%,其他收入69.7万元,占0.8%。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931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0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6.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4.30万元;项目支出8207.9万元。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1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3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08.5万元,其他收入69.7万元。 (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1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314.7万元,主要是局本级新增三个项目预算: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双拥一条街、文化公园建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2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8548.07万元,占91.7%;卫生健康支出(类)720万元,占7.7%;住房保障支出(类)45.23万元,占0.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职人员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32.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6.0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6.0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及伤残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伤残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项目金额不予公开。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项目金额不予公开。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支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项目金额不予公开。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549.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离休费、退职费的发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事务132.39万元,主要用军休所办公房修缮及日常开支。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5.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履行退役局相关职能运行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98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4.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66万元,主要用于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72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38万元,主要用于按财政部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会议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7万元,增长26%,主要是人员数量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军休所共有车辆1辆,为老干部服务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44.8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及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事业收入: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用于单位干职人员培训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及伤残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伤残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用于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用于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用于退役安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549.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离休费、退职费的发放。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事务132.39万元,主要用军休所办公房修缮及日常开支。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履行退役局相关职能运行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用于拥军优属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用于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用于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按财政部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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