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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
  • 日期: 2021-03-01 08:21
  • 来源: 临海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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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办发〔2017〕2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0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征收单位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安排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4级)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人员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实行每年一报制度,有关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时间定于202131日至5月31日(工作日)。

三、申报内容及证明材料

本单位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见附件)

2.残疾人职工本人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联部门颁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民政部门颁发)原件和复印件(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外县市及外省户籍的残疾人职工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与法定就业年龄内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未签订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有关证明,人事代理须提供协议。

4.20201-12月依法为残疾人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基本保险缴纳情况。请出具“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打印方法:个人账户“浙里办”手机APP→更多→服务超市→社保证明打印→个人参保证明→页面上方选择台州市→临海市→选择打印月数→录入图形验证码→查询→人脸验证→个人参保→预览→保存相册或打印)。

5.20201-12月依法通过银行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请出具20201-12月每月通过银行发放并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流水清单复印件(个人账户银行打印)按照《浙江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用工单位以现金发放工资申报时不受理。

6.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收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可记入派遣单位或接受单位的用工人数,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协商一致由接受用工单位申报残疾人员工时,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并加盖公章的协议和派遣残疾人员工人员名单

四、审核认定

市残联收到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查核实,符合规定条件的向用人单位出具《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以下简称《审核确认书》),并将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报送市税务局。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置残疾人的人数与审核结果不一致的以《审核确认书》确定的人数为准申报。未提交申报材料或者未收到《审核确认书》且自行申报安置残疾人人数以抵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不予以认定,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或虚假安置残疾人就业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其失信行为将记入行业信用记录。

五、有关注意事项

1.请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受理。并按照《浙江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之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合同、文件、证件、凭证等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留存。

3.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计入该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4.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收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双方不得重复计算。

5.用人单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并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计入残疾人职工个人所得税及工资薪金项目申报缴纳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和2020年各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21号)。

6.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敬请各用单位相互转告!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76-85118311      传真:85316077。

QQ群:733325619

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中321号临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六楼

邮编:317000

临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临海市税务局

2021226

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协商结果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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