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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6 16:46浏览次数:字号:[ ]

 

关于开展申报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的通知

根据《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台州市高校毕业生集聚政策兑现细则》(台人才领〔2020〕65号)等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的安家补贴开始申请了,有符合条件的,抓紧线上申请!

一、补贴对象

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在台州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在临海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职博士,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和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下面简称技师、高级工)。

其中,已在台州工作的人才脱产取得博士学位并回台州工作的,视为首次来台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享受补贴。

二、企事业、社会组织范围:

1.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台州市外企业在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含国家禁止及限制类产业目录企业)。

2.事业单位:市所属且性质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科创平台和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其中党校引进的专职教师,学历需博士可享受相关政策。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三、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

备注

全日制博士

10

 

1.博士生在第一年和第三年各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2.专科和取得高级工证书的限来临海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3.“985”、“211”、“双一流”、海外名校、在外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台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安家补贴标准上浮30%

 

全日制硕士

3

全日制本科(技师)

1

全日制专科(高级工)

6000

 

  • 申请材料

    1.《台州市(临海)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技能类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属来临就业的,提供与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连续3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和所在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复印件;

    属来临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3个月(含)以上纳税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五、申请流程

    (一)线上预审:

    方式一: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掌上人社”,进入应用;找到首页“安家补贴”服务,点击进入服务,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方式二: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人才在线”-“青年英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安家补贴”,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二)纸质资料提交。线上预审通过,请申请对象打印《台州市(临海)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和原件递交至临海人才服务部门;

    (三)公示。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四)拨付。公示结束后,各地拨款至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 六、有关事项说明

  • 1.安家补贴所指的毕业生是指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2.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三年,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按原标准再给予安家补贴。

  • 3.申请人合同期内不在台州正常工作,或中途更换、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不再符合安家补贴后续领取条件。

  • 4.当申请人符合二次申领安家补贴条件时,需重新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并附第二份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和连续三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 5.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7月24日引进的人才按原《临海市高校毕业生集聚政策兑现细则(试行)》(临人才领〔2020〕5号)规定标准兑现。对2020年7月25日之后引进的(以社保起缴时间为准)按本细则标准兑现。

  • 七、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1室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柏叶西路928号)。

    联系电话:85127051

    附件:台州市(临海)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请表.docx

  •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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