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 镇(街道)信息公开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重点工作
索引号: LH331082-018/2021-1096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2-20
发布单位: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日期:2021-02-20 14:11
  • 来源: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

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范围为浙政办函202099核定头门港开发区管理范围,具体包括临港新城(白沙湾及金沙湾片区)、南洋片区(医化园区)、北洋片区、红脚岩片区、港口片区,规划面积51.6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0-2035年。其中近期2025

发展定位:海上丝路新门户、数字智造新高地、临港新城大花园。

发展目标:到2025,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的中心港地位进一步确立、临港产业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城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2035年,将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开放能力不断提高的浙江新兴港口、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特色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台州湾区新城。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规划分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开发现状及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公众参与、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 tmgjjkfqgwh@163.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建议意见。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名称: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北洋滨海第一大道17号

联系人:崔益千        电话/传真:0576-8558833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

联系人:庄工         电话/传真:0571-87336030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399号

联系人:叶科         电话/传真:0576-85280107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220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