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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1/2021-1177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办发〔2021〕77号 成文日期: 2021-12-02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LHD01-2021-0027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1-12-08 17:03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海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高质量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21〕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四个最严”,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总目标,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两手抓,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标准、监管、信用、社会共治和应急管理五大体系,逐步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治理格局,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位稳定。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地产农产品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产地环境管理、投入品使用、检验监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预警应急、信用管理、社会共治等监管制度健全,肥药两制、绿色防控、生产过程管控、合格证管理等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镇(街道)监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健全,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效运转。

(四)农产品品牌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体系日趋完善,品牌知名度、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56%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率63%以上。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7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区域整体推进工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强化保障措施,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规模生产主体全面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上市前农产品质量检测。全面落实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全面落实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等,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 

(二)全程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1.严把源头治理预控关。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修复工作,科学合理调整种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力度。加强肥料、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有效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严格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健全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进一步推进“肥药两制”示范农资店创建,推动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继续巩固限用农药全面退市。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加强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

2.严把生产过程管控关。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确保化肥农药单位面积使用零增长,推广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建立健全“台九鲜”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优质生产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地方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推广和标准化“五园两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人员联结挂钩服务机制,农业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严把产品准出监控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监测范围覆盖所有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的规模主体和批发、农贸市场。全市年度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批次,镇(街道)年度定性检测不少于430批次。鼓励支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配备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检。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凭证上市”,规模生产主体应用合格证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广实施“从田头到餐桌”全产业链全闭环追溯管理,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衔接。

(三)全力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行动。以“绿剑”系列执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畜牧投入品专项执法行动等为抓手,持续保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兽药(含经营水产“非药品”添加兽药或禁用药品等)等违法违规行为。

2.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豇豆(四季豆)、鸡蛋(鸭蛋)、大黄鱼等重点产品,组织实施“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根治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入实施检打联动,提高监管发现问题立案转化率。及时移送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的案件,确保应移尽移,移送率达100%。

(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全面提升风险隐患治理水平。建立实施问题导向的抽样检验制度,提高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建立健全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和监测结果分析会商、产业预警机制,实施风险、问题全闭环治理,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

2.建立健全农业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三安”联动机制,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做到“一地发现、全市联打”,提高农业执法效率和执法震慑力。

3.创新推进“阳光农安”智慧监管。加快智能监管系统开发应用,将投入品监管、生产监控、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监管预警等功能全部纳入系统平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治。依托智慧监管APP、手持执法记录仪和移动巡检箱等设施设备,强化掌上监管和数字赋能,实现实时监管和风险预警,提升监管效能。引导有条件的规模主体建立内部追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生产行为。加强农资监管数字化管理,加快普及“扫码”等农资购销信息化技术,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电子购销台账并联网管控。

4.培优升级品牌新动能。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推动规模主体开展农产品绿色认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证后监管,健全退出机制。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培育壮大“台九鲜”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特色区域品牌,做大做强企业自主品牌,完善农产品品牌创建、管理和优质优价机制,提升农产品品牌强农提质能力。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市、镇(街道)二级监管机构和市、镇(街道)、村三级监管队伍,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和全网覆盖。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要求,开展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提升建设。依托乡村治理网格员体系和村务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协管员队伍,在现代农业园区等生产基地密集区域探索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

2.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规模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和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失信行为档案记录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产业扶持政策联动管理机制,限制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生产主体参与评优评先、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3.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组建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机制,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

4.健全社会共治体系。构建政府、生产主体、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社会大众参与的多元化社会共治体系。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探索建立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企业承诺质量、政府监管履职、社会保险防范”社会共治机制。倡导行业自律,鼓励支持各类农业行业协会、农合联等制定出台行约行规、自律规范等,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10月):做好创建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职责任务分工,组建领导机构,层层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各相关部门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和新模式,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2022年2月)各相关部门对标创建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缺项漏项及时补齐,完善汇总创建工作台账档案和相关影像资料,单独建立创建档案。

(四)迎接考评阶段(2022年3月创建验收):对全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做好迎接上级考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班),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创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管理、目标任务分解和创建考评组织与申报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完成本系统、本单位建设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标准,制定创建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地要配实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确保镇(街道)监管人员专职专岗,村级协管员定人定格定责。市财政要安排资金保障创建工作,重点支持监测、执法、追溯、信用和基层监管体系等建设。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对镇(街道)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相应建立镇(街道)、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问题约谈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关键指标扣分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工作创新。要突出重点,把握创建重点任务与关键环节,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基层网格化监管、追溯闭环管理、数字赋能和小散农户监管等难点和堵点,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五)强化宣传教育。要创新培训手段,采取视频讲座、网络培训、现场实训和产业轮训等方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意识。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基地建设,全方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知晓率、满意度。

本方案自2022年1月2日起施行。

附件:1.临海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临海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临海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领导

小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蔡建军

副组长:林  敏 

成  员:赵立东(市府办)

沈  速(市委宣传部)

鲍君强(市委政法委)

汪庆源(市委编办)

张学森(市发改局)

余如端(市公安局)

胡寿坚(市财政局)

金振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董  立(市农业农村局)

郭  鑫(市商务局)

邵全利(市卫健局)

应良国(市市场监管局)

刘  勇(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

侯大剑(市供销社)

娄周敏(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余卫江(台州海关驻临海办事处)

冯顺青(古城街道) 

郭志钢(大洋街道)

徐世贤(江南街道)

王  臻(大田街道) 

王  勇(邵家渡街道)             

郎灵敏(杜桥镇)

卢元杰(白水洋镇)

郭标宏(东塍镇)

何伟诚(桃渚镇)

陈  强(尤溪镇)  

陈益群(汛桥镇)

陈  龙(沿江镇)

周林妍(汇溪镇)

王天亚(小芝镇)

张  波(上盘镇)

张  骞(涌泉镇)

葛乾锋(永丰镇)

李振华(括苍镇)

许之成(河头镇)

临海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创建工作专班)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董立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法富(市农业农村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临政办发〔2021〕77号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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