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2/2021-1186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永政〔2021〕81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13 |
发布单位: | 永丰镇 |
关于印发《永丰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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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行政村: 现将《永丰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永丰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制度 2017年度临海市永丰镇江官溪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已交付使用,涉及董岸、白毛、坊前、官庄、新四、西岙、下村等7个村。为确保我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已建成的工程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效益,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特制定管护制度。 一、农发工程管护按照“建管并用”、“谁受益,谁负责”、“以工程养工程”以及“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等原则进行管护。 二、农发工程管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水利工程:小型水库、山塘、溪流护岸、拦河堰坝、灌溉泵站、机电井及其配套设施等;灌排渠道及配套建筑物;节水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2、农业工程:农田机耕路、机耕桥、下田埠等农业设施和配套设备。 3、林业措施:农田防护林。 4、农发项目区公示牌、农发工程标志等。 三、工程管护标准 1、机耕路、桥管护标准。路面平整,路沿面完好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标志保持完成无损,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2、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定期检查,确保渠道、涵、溪流护岸、配电设施等完好无损,保证正常运行,渠道要及时除草疏浚,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3、农田林网:做到定期修剪,适时浇水,缺额补栽,跌到扶正,当年成活率和三年保存率均达到90%以上。 4、农机具管护标准:农机具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外观整洁,设备完好,保持正常操作。 四、以行政村为单位,项目工程由村民委员会直接负责或委托受益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进行管护,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监督,确保管护制度落实,责任到位,工程设施完好无损,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 五、各村要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栏等形式,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区农民认识和管护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设施的利用率。 六、项目区的一切工程设施属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对破坏或损坏工程设施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责令其自行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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