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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9/2021-1181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14
发布单位: 市商务局(市粮食物资局)
【主要负责人解读】《家政服务业从业引导性规范(试行)》的政策解读
  • 日期:2021-12-14 22:15
  • 来源:市商务局(市粮食物资局)
  • 浏览次数:

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军现就临海市商务局印发的《家政服务业从业引导性规范(试行)》进行政策解读。

 

 为什么制定《家政服务业从业引导性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为了促进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员、消费者三方主体的行为,切实维护家政服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规范的制度是否有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70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安心码”的通知》(浙商务发〔2020〕21号)等。

 

 规范中有哪些从业要求?

 规范的适用对象为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员、消费者3类。

家政服务机构应遵守的行为有:取得营业执照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查验家政服务员的证件信息;建立并落实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分类体检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订立家政服务合同要求家政服务员开展上门“亮码”服务

家政服务员应当遵守的行为有: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参加职业体检岗前培训上门“亮码”服务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等

消费者应当遵守的行为有消费者如实填写登记表订立合同,交纳有关费用。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在接受家政服务活动时,应当扫家政服务安心码,查验确认家政服务员的信息

 

 规范中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2218日起生效实施

 

 解读机关与解读人

解读机关:临海市商务局

  人: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军

联系电话:0576-8905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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