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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0/2011-84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2011〕154号 成文日期: 2011-12-28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临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日期:2021-12-10 11:31
  •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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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临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海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目  录

一、发展背景 2

(一)现实基础 2

(二)面临形势 4

二、总体要求 4

(一)指导思想 4

(二)基本原则 5

(三)发展目标 6

三、主要任务 6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7

(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8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 10

(四)双拥优抚安置管理服务体系 12

(五)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13

四、保障措施 15

(一)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我市民政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15

(二)制定和完善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16

(三)大力提高民政管理工作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促进管理现代化 16

(四)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 16

(五)加快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17


临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临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当前我市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长三角最具竞争力城市”的战略目标,以改善民生、促进民主为主线,不断创新民政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现代民政工作理念,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了《临海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救助面不断扩展,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稳步提高。救灾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不断增强,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发展,服务范围逐步拓宽,服务基础有效夯实,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切实增强,福利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社会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优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全面开通,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全面实行。公共事务管理迈上新台阶,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效加强,收养和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殡葬管理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移民安置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较快,取得重大突破的时期,整体提升了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为“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面临形势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市加速崛起、全面跨越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民政事业全面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的关键时期。

从国内看,胡锦涛总书记今年年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社会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从省内看,《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要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实现产业升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创业创新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新突破,全面部署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强调公共财政重点倾向民生改善,持续深入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等惠民小康行动计划,进一步指明了“十二五”期间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方向目标。从市内看,《临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富民惠民“六百+1”工程为主要抓手,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起能够覆盖全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指出了,要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成老年乐园,关注弱势群体,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等等。这些都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政事业城乡发展水平不均衡,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格局中的战略定位和功能作用需要进一步明确,民政系统事关公民基本权益的维护保障体制机制建设尚处于实验探索阶段,现有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支撑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能力快速提高的要素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港口引领,陆海联动,多极发展,全面跨越”的战略要求,服务大局,把握机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按照“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促进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好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整体实现从“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的转型。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切实保障维护城乡居民基本权益,更加关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服务对象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均衡发展。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统筹城乡民政工作及各项民政业务间的协调发展,整体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强化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支出自然增长机制,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和公众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提高社会服务供给总量和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开放进取。努力扩大改革视野,确立开放进取姿态,充分发挥好民政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职能作用,更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大力推进民政法制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夯实民政公共服务基础,扩大民政工作从业人员队伍,提高综合素质。

(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发展总揽全局,围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任务来安排和推进工作,进一步发挥民政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应有作用;始终把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归宿,进一步提高各类民政对象的保障水平,适度扩大民政服务的覆盖范围,使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办法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推进民政重点难点工作上有新突破,在创新民政工作体制机制上有新进展;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树立现代管理和服务理念,切实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民政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大力提高民政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愈趋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双拥优抚安置管理服务体系和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体系等五大体系,提高民政事业整体水平。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深化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规范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建立起操作规范,公正、公开的最低生活保障运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覆盖面达100%。

2、依法规范集中供养。完成敬老院事业法人登记,推行供养机构登记评定。实现专业化管护服务,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供养标准以确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为原则,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城镇“三无”对象的供养标准适当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探索建立有利于五保供养工作长远发展的长效机制。

3、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筹资救助力度。到2015年,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不低于15元,医疗救助与城乡政策性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接近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加大重特大病救助力度,完善救助工作程序,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即时结报。

4、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使灾害救助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进一步提高灾害救助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减灾意识宣传到位,灾中转移安置灾民迅速安全,灾后查灾准确及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系统完善,现代化报灾手段广泛应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切实加强灾害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确保年人均2.5元。重灾户建档率达100%,全面实现重灾户计灾到户、救灾到户。

(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以老年福利服务为主体,着力提高服务对象生活质量,逐步形成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1、提升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各类老年性福利机构总床位数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到20l5年总床位数达7200张,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张。大力推进农村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l5年建成300家能为老年人提供5项以上服务的村级为老服务中心。加大对档次低、设施设备陈旧落后的敬老院的改造力度,注重文娱设施的建设,优化为老服务功能,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实施养老机构政策性公共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和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逐步实现按需分类提供服务。提高老年人优待和维权工作水平。逐步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村)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功能,全额解决孤残儿童医疗费用。逐步扩大“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计划”覆盖范围,为孤残儿童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积极开展救助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防范和打击救助管理工作中骗取救助行为,到2015年救助站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

2、推进市老年乐园建设。根据我市老年群体的需求,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规划占地面积172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26500平方,投资概算4.8369亿元,建设集健身、康乐、学习、养老、康复五位于一体,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市老年乐园,建成后可入住老人2500人左右。一期工程力争在2011年底开工建设,2015年底老年乐园工程基本建成,正式投入使用。

3、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慈善宣传,提高全民慈善意识,不断拓宽善款募集渠道,创新善款募集机制,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类劝募活动,不断壮大慈善基金。积极探索慈善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提高救助金使用的合理性。采取扩大慈善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建立救助项目库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提高自强、自立意识,逐步推动慈善救助模式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

4、提高福利企业社会效益。加大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因地制宜兴办福利企业。引导现有企业通过开发企业内部辅助性生产岗位、改(扩)建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设施设备等,增加残疾人就业容量,满足残疾人就业再就业的需求。严格落实福利企业资质管理和监督管理政策,认真开展福利企业新办认定、变更注销、月度资格认定和年检年审资格认定等工作,确保残疾职工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和权益保障等落实到位、实施到人。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

进一步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扩大社区服务覆盖,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1、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在城市,进一步完善全体居民直接选举等方式,继续扩大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议事协商、民主评议等制度,灵活运用协商议事会、听证会、民情恳谈会等方式,及时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降低非本地户籍社区居民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门槛”,鼓励所有居民参与社区居民自治,促进社会生活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在农村,大力提倡“自荐海选”,完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要求。

2、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全市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以规划引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各级社区服务设施,争取到2012年,在全市建立起550个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于一体、设施布局合理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19个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镇、街道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十二五期末,全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形成社区服务有平台、自治有场所、活动有场地的良好工作格局。

3、扩大社区服务覆盖。适应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大公共服务供给,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促进卫生计生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社会救助服务、老年福利服务、社区教育服务、法律服务、转移就业服务、社会治安服务等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在城市的完善和向农村的覆盖。按照方便、实惠、安全、生态的原则,加快发展社区经营性服务,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消费娱乐等需求。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其他社区组织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增设社区共建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等新型社区治理组织,吸收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中的各方人士参加,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凝聚社区管理服务合力。

(四)双拥优抚安置管理服务体系

双拥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安置改革深入推进,军供保障切实有力,有效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1、加强双拥工作。按照坚持方向、严格标准、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密切关系的要求,围绕军事斗争准备,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强化军民“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意识,着力解决双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双拥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新路子,形成协调处理军民关系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

2、提升优抚保障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临海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临海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完善优抚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形成国家保障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新格局。开展好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巡诊、义诊等活动,完善“一站式”医疗结报服务,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好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和集中保护管理工作,大力宣扬烈士先进事迹。

3、深入推进安置改革。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除重点对象外,自谋职业率达到98%以上。全面推行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探索重点对象安置改革,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做到重点安置与推荐就业、自谋职业相结合。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4、切实做好军休安置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军休干部政策法规,确保其政治、生活待遇。积极推进接收安置多样化,快速高效地完成军休人员安置任务。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创新保障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5、增强军供综合保障能力。遵循“为国防建设服务、为部队服务”的宗旨,适应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加强军供保障各项工作,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重点突出、功能完备、指挥灵便、反应快速、保障高效”的新格局。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大部队快速供应的要求。坚持“平战结合,国防效益优先”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军供任务圆满完成。

(五)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探索创新各种公开、透明、规范的配套制度,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1、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适时撤销杜桥婚登点,按每10万人口配备1名婚登人员的要求,逐步落实行政或事业编制的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实现婚登队伍专业化。解决符合规范化要求的不少于120平方米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婚登场所,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人性化服务的工作环境。全力打造设施、服务、制度“三规范”的婚姻登记服务窗口。

2、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继续优化社会组织总体结构,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适当放宽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抓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围绕“科学发展强服务,凝心聚力促发展”的要求,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社会组织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对非法、违法社会组织打击力度。探索推行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信息化水平。

3、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遗体火化率保持100%,拓宽殡仪服务渠道,增加殡仪服务项目,提高服务功能,满足不同层次丧户文明合理的消费需求;制定出台殡葬惠民政策,让殡葬改革普惠于民;逐步配足殡葬执法人员,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健全“属地管理”的殡葬管理体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骨灰跟踪管理,全面推进生态墓区建设,从源头上扼制乱葬滥埋现象发生,到2015年,全市乡村生态墓区覆盖率达98%以上,骨灰入墓率达90%以上,“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95%以上,墓区绿化率达到80%。

4、有序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按照新型城市化道路战略目标,突出中心镇、重点镇的培育,着重解决局部地区规模过大过小问题,促进行政区划调整的科学化、规范化。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切实抓好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着力提升地名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切实抓好地名规划全面实施工作,着力提升地名规范化水平;切实抓好地名文化理论研究,着力提升地名软实力。力争在2014年前,建成覆盖面广、功能强、技术先进的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

5、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协助、配合综治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边界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机制,抓好《条例》、《办法》的贯彻落实和政策配套建设,全面落实 “两图一责”制、定期走访联系制度、边界纠纷应急处理制度、界线联合检查制度,不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达到“制度健全、档案规范,界线明确、界桩无损,信息畅通、责任落实,地区稳定、社会和谐”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我市民政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为确保民政对象基本生活,改变民政事业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必须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建立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民政事业费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同步提高,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民政事业发展纳入我市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进一步加强民政事业设施建设,把民政基建项目纳入当地基建计划。

(二)制定和完善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扶持和优惠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对民政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尤其要稳定福利企业的减免税政策;争取金融部门在调整信贷结构中,对民政设施和项目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会同有关部门改革民政事业价格体系,民政服务的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实行财政支持和市场补偿相结合的价格政策;制定和完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的扶持政策和残疾人就业就学等优惠政策,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在城市、城镇的规划建设中要将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设施纳入计划之中,并在土地、水电、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和照顾。

(三)大力提高民政管理工作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促进管理现代化。大力推进民政科技进步,加快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在民政系统的推广和运用。增加“软技术”的投入,利用数字社区网络,在减灾监测、最低生活保障、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机构、婚姻登记等方面广泛采用信息技术,构筑全市一体化的信息网络。

(四)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民政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自身活力,走自我发展的路子。福利事业单位要改革内部管理、用工和分配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加快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各项民政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各项民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民政法规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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