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兽医服务总站:
根据浙农财字〔2004〕6号、浙农财字〔2005〕146号和临防指发〔200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秋季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经费1272303.5元下拨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表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5日
临农(2021)185号--关于下拨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