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发展规划、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统筹协调各科室编制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2、负责组织审查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的意见。指导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开展市级重点水利工程的等项目前期工作。 3、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4、组织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5、指导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管理。负责提出上级水利资金和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投资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上级水利资金和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统筹协调项目实施计划执行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6、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五水共治”涉及水利部分等专项工作。 7、承办对外交流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 8、组织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承担水利发展改革工作。 9、组织全市滩涂围垦资源的调查评价,指导滩涂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市水利发展规划、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及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11、为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及各类专项规划提供意见建议。 12、指导解决全市面上重要水利建设项目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方面问题。 13、做好全市涉水项目防洪论证的技术指导工作。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