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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提醒
  • 日期: 2021- 11- 12 15: 22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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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0-24时,浙江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喀麦隆输入),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9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97例(境外输入病例277例)。


      为严防疫情输入,及时发现可能的输入性病例,保护我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疾控中心提醒:



01

建议民众不出境旅游,尽量不要跨省游,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和口岸城市,非必要不前往边境地区。

02

广大群众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前往密闭和人员聚集场所,不聚集、不扎堆,自觉做好亮码、测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勤洗手、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等个人防护措施。

03

从有病例报告的地区返浙后,建议及时主动就近选择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不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一旦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勿自行服药,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向医生如实报告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04

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一旦发现曾经去过的地区有本土病例报告、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接受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05

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时,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06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审批监管,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能缓办就缓办”的原则,控制会议、论坛、会展活动的举办和规模。

07

各大景区、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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