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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提示
  • 日期: 2021- 11- 12 15: 06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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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压力加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提示:


一、全面加强行业监测。要坚持“人物同防”,各经营主体要确保场所、室内环境通风和日常清洁消毒,落实日常风险人群定期核酸筛查。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火车站、客运站、封闭游艺娱乐、景区、酒店、宾馆、民宿、餐馆、农贸市场、KTV 等)和加工、贮存、运输冷链食品企业、商超等要按要求落实经营外环境抽样检测,提高发现疫情的敏感性。


二、全面加强“小门”管控。要严格落实场所主体责任,景区、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宾馆、民宿、餐饮场所、宗教场所、影剧院、娱乐文化体育场所、通讯营业厅、学校和培训机构、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火车站、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公共场所加强“小门”管控,严格落实“亮码(健康码、行程卡)、测温、戴口罩”,如发现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道)。影剧院、娱乐文化体育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棋牌室、桌游等密闭公共场所严格控制接待规模。


三、全面加强“哨点”监测。发挥发热门诊(诊室)的“哨点”作用,对有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近14 天内有外省或省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患者做到应采尽采、应检尽检。零售药店对购买(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其中,近14 天内有外省或省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可提供1次免费核酸检测。


四、全面加强校园防控。各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课追踪管理制度,加强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的排查,指导学生、教职工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学校、托幼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并严格做好返校(园)的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五、全面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我市防控措施,自觉控制聚餐聚会人数,婚丧嫁娶等活动简办缓办,尽量减少参加人员,不大操大办。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论坛、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减少因人员聚集和流动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如确需举办的,活动举办方(人)、经营场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活动举办前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合理控制人数,落实防控举措,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聚集性活动。餐饮单位和农村家宴中心要落实经营场所主体责任,严格控制就餐人数,落实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及每日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全面加强旅游防控。疫情期间,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外出旅行。旅游景区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相关规定,做好“入口管控要严之又严、场所消杀要全面彻底、防控措施要精准细致、应急处置要及时有效”,严格落实“测体温、查双码、戴口罩、一米距”等措施。


七、全面加强人员外出管理。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台州,不前往国家边境县市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台州的,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密闭空间,返临后主动开展自我健康检测。倡导 14 天内有外省或省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临人员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在本轮疫情结束之前,暂停全市职工疗休养活动。


八、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目前,我市正在全面推进18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和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条件尚未接种的市民尽早接种,最大程度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降低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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