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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海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1 15:33浏览次数:字号:[ ]

因工作需要,临海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海市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现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临海市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是临海市司法局下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本次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11月4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 临海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新录(聘)用人员工作须满3周年(镇、街道满5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111月4日(含);

5.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114日起至1110(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临海市司法局603室,联系电话:0576-85156079

3.报名方式:报名前需用人单位同意,采取个人携带材料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提供材料:《临海市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加盖单位公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反映本人工作能力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程序

1.报名初选:报名者提交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2.面试:面试由临海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参加面试,实行100分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及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交流手续。

本公告由临海市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临海市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临海市司法局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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