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信访工作;负责医疗废弃物管理;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计划生育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