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4/2021-1159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河政〔2021〕34号 | 成文日期: | 2021-07-25 |
发布单位: | 河头镇 |
河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头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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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区、各行政村、各办、镇属各部门、各企业: 《河头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5日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铁拳攻坚战”,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居住出租房、电动车充电停放、企业和合用场所“三合一”为重点,全面优化我镇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火灾,确保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为平安建设“十七连创”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一)居住出租房。主要检查:1.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及落实;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3.电瓶车停放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4.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5.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6.是否按标准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灭火器、逃生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应急照明。7.房间内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电动车充电停放。主要检查:1.停放、充电区域是否与居住部分进行硬隔离;2.是否违规在建筑通道(走廊)、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3.是否违规在小区内和各类场所门口采用飞线充电;4.集中设置的地下、室内充电场所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企业和合用场所“三合一”。主要检查:1.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储存与住宿合用未设置的独立防火分区和疏散楼梯;2.合用场所是否与生产、储存及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在同一建筑内;3.合用场所经营与住宿部分是否采用实墙分隔;4.合用场所是否设置阁楼住人;5.合用场所储存及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符合要求;6.合用场所是否采用木结构等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7. 合用场所电气线路是否采用阻燃套管保护;8.合用场所是否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行动从2021年7月19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9日至7月25日)。各工作区、镇属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召开动员部署会并传达文件精神,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20日)。各工作区、镇属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和行业监管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报相关场所花名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镇消防工作站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对存在违规住人情形的,要联合主管部门、派出所等力量坚决采取关停、清人等措施,对消防设施瘫痪、安全出口堵塞导致人员无法通行的,要坚决受案查处。 7月底前,各工作区、镇属各部门要上报“三个领域”中隐患最为突出的区域(街、村、重点场所)各不少于1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河头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月报表(附件1)。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10月22日前,各工作区、镇属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及总体工作总结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开展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工作区、镇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实施方案,要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其他负责人协助抓,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网格员要管好“责任田”,解决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各部门要拧成“一股绳”,开展本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业务指导和违法查处工作。 (二)强化协作,合力攻坚。派出所、应急、消防工作站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打击;城建办要加强对通天房结构建筑的源头把控,严控通天房结构建筑审批;行政执法中队要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依法查处;供电所要指导安装漏电保护、空气开关等安全装置;市场监管、民政、建设、文化、宣传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排查整治工作。 (三)督导问责,强化落实。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办将每月组织对各工作区开展检查考评,全程推动工作落实。各工作区、各办要把专项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对管辖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通报工作进度,督办突出问题。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总结推广经验,树立示范典型;工作推进缓慢,排查、督改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追究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行政村、行业部门等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 河头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月报表
附件1:
河头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月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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