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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临海市公安局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临海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浏览。如报告数据有任何疑问可以与临海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91190632,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清化路200号,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聚焦主题主线,不断加强平台建设,紧盯重点领域公开、决策和执行、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规范文件制发,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注重监督保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通过临海市门户网站、临海市网上公安局、临海公安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杜桥行政服务中心、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均有对外窗口,通过设置信息公开栏、人工答复等方式,主动公开户籍、出入境等部分业务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已在临海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建议提案、公开年报等内容,并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47

 2142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4

 34

 12664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5

 0

 672175

行政强制

25

 0

 153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8

1024746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设立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做到有材料、有档案;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安厅、台州市、临海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格式,统一答复模板,依法告知申请人救济途径等信息,减少依申请公开程序漏洞;每季度在临海门户网站上对上季度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监督,有效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2019年2月开始,依申请公开工作由单位法制部门牵头落实审核、回复等工作,进一步控制法律风险。

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其中通过网上平台方式收到4件,上年结转1件。5件申请均按期规范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要求日趋精细化,存疏漏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逐年增多,要求日趋精细化,因传递疏漏、人员配置不足等原因,导致部分新要求未及时落实。

(二)部分要求较高,执行中难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介入后,提升了自我监督完善的效率,但部分工作要求较高,难达到预期效果,例如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本部门制作并发布的较少,需要通过转载上级材料以达到数量要求。

(三)政务公开覆盖面较广,沟通合作有待加强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部署,责任到人到岗,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盯紧重点,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

以市政务公开办发布的年度工作要求为基础,从机制、组织、人员、内容等方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继续深化“业务-公开”机制对接

将政务公开思想融入各项业务制定、发布、实施全过程,不断增加正面清单范围和内容。

(三)强化局政务公开办职能

强化局政务公开办日常协调功能,促进各部加强日常公开业务合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户籍管理试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综合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目录要求,制定临海本级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共计58项),落实栏目设置模式上报等工作,不断推进试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 决策和执行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规定,规范采取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回馈等程序;依托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向浙江政务服务网推送行政处罚信息,全局非涉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公开率达100%,执法告知率达100%;年初公布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对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工作,定期公布工作进展。

(三)监督保障情况

建设网上投诉平台,在临海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信访、纪检督察等对外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配备信息公开专员,并在相关职能科室确定信息公开业务管理人员,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情况

1.政策解读。通过临海市门户网站、海公安微信、微博等网上平台公开信息,市行政服务中心、各派出所、交警中队相关对外窗口以发放宣传手册、放置宣传展牌等方式,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解读信息。已对外公布本部门各相关业务单位对外电话,群众亦可以拨打电话咨询相关信息。2020年度发布规范性文件对应政策解读6件,4件为转发上级单位,2件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并采取文图、问答等多种形式解读,其中图文解读达50%。

2.回应关切。实时关注网络及现实舆论情况,对群众关切的涉警案、事件,及时、妥善处置,通过专号在论坛回应、临海公安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临海门户网站回应、12345热线等方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实时监测网络谣言,做到及时辟谣,对恶性造谣及时打击。

3.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对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后均通过临海市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五)工作执行力

成立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分工责任,凝聚合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或报送虚假数据等情形;未发生因组织领导不力、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的泄密等负面事件;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被台州市、省、国务院通报情形。





临海市公安局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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