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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临海市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临海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6—8515635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海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临海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公开办统一要求,全面推进决策、管理、服务、结果、执行“五公开”。全面推进决策与执行公开,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加大政策解读、回应热点力度,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数字化图表解读等形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渠道,创新解读回应的形式和途径,实现形式和途径的多样化。全面推进基层“两化”工作,完成本单位涉及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扶贫领域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和编制工作,做好栏目上线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推进领域公开事项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全年在临海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同比增长24.3%,内容涵盖相关政策文件、计划总结、政务动态、人事任免信息、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执法公示等,其中转载省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并同步转载相关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236条;行政复议信息公开11条;局主要负责人通过答记者问、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2次。通过浙江新闻客户端、《今日临海》等各类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其中通过“临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16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临海市司法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函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完善,综合完善《临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临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以制度安排贯穿政务公开运行的全过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临海市司法局综合依托临海门户网站、“临海普法”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等线下载体,新开通“临海司法”抖音号,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完善政民互动功能,进一步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政务公开平台,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临海市司法局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政务公开负责人,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能落实、受监督。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或行政复议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5350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形式单一,多为文字信息,以图解动漫等形式公开的条目相对较少;二是由于科室业务线较多,导致信息汇总不及时,部分栏目更新滞后,工作开展少的栏目容易临期更新。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z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流程,在原先办公室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专员的基础上,计划在行政复议科、法治督察科等信息公开内容较多的科室增设信息公开专员,强化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探索以动漫、视频互动等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海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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