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公共突发事件 > 战“疫”行动 > 相关政策
[转] 45号通告 |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临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 日期: 2021- 01- 24 15: 24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
  • 浏览次数:
  •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严起来、紧起来,织密织牢精密智控网,现就进一步加强来临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境外来临返临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

(一)从上海及浙江省内口岸入境的,须在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来临返临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码”赋红码;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后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

(二)从其他省份口岸入境的,在入境地隔离满14天后来临返临后,第一时间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码”赋红码;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并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

(三)从省外入境超过28天未来临返临人员,若在满28天以后核酸检测呈阴性,凭检测报告结束核查不再跟踪;若无法提供满28天以后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将继续追踪直至入境满3个月后不再核查。


二、对重点地区来临返临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来临返临后第一时间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后再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重点地区指: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②经综合评估后,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具体以市防疫指挥部公布为准)】


三、对其他重点地区来临返临人员实行14天居家健康观察:

来临返临后第一时间实施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第1天、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重点地区指: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后,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具体以市防疫指挥部公布的为准)】


四、对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未满28天的来临返临人员:

在追踪到的当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并依据其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距初检时间不满3天的,可适当延迟检测)。


五、对省外来临返临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临返临的:

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相关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来临返临人员,应立即引导其到各检测机构或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其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来临返临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来临返临时长不满14天的,以实际来临返临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六、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对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七、各镇(街道)要加强春运期间来临返临人员摸排和健康管理工作。


市防疫指挥部举报电话:0576-85188300

受理时间:8:00—20:00




返台来台预申表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