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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在中国临海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2020年,我社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政府网站公开做到了动态栏目每两周有更新、非动态栏目按要求更新、无空白栏目。     

(二)加强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对改版后的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本单位专栏的整改和日常维护,按要求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准确地公开供销社相关工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正常,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做好重点信息公开。按要求在财政信息栏公开了财政2020年预算和2019年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对2020年“三位一体”组织建设、农博会、肥药双控、农资储备补助和产业农合联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进行了公开。

(四)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均按时发布,并在年报中说明了我社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五)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将工作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促进廉政勤政的建设。

(六)做好自查整改。我社按照上级要求,多次深入开展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自查整改工作。针对检查出的相关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了整改,确保各栏目信息都能按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今年以来我社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数量为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
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我社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市社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广泛、内容还不够丰富、内涵还不够深入,与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信息公开的多样性不足,缺少与新媒体的合作以及没有探索更多方便群众接收信息的渠道。

(三)信息发布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在“政务公开”、“社会监督”等栏目的主动性和时效性较高,但在其他栏目还缺少一定主动性。

(三)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本社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统计信息、应急管理、政策文件专栏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发布数量少、质量低。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工作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性;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以农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突出公开重点。

(三)丰富公开形式。继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内容,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

(四)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会议、讲座、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人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保密和其他有关程序情况。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2020年我社未出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泄密事件,未因发布敏感类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未出现违规问题,未造成负面舆情影响。

(二)举报投诉情况。

2020年我社未收到公众的举报投诉。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20年我社未接到咨询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社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其他情况。

2020年我社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而要求整改的情况,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而被市政务公开办出具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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