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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台州市、临海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电话0576-85382818,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对行政职能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一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临海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计划总结、政务动态、人事任免信息、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共154条,通过“临海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10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9

25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0

220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

445825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完善,综合完善信息工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以制度安排贯穿政务公开运行的全过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政务公开负责人,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能落实、受监督。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或行政复议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表现在有的应公开的事件只公开结果,而没有公开过程;事后公开多,事前公开少;有时因事务性工作干扰,不能做到及时公开,公开的内容更新也不及时,公开栏成了“不动栏”。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下一步一是对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缺失和不足之处,进一步理解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巩固现有公开领域的同时,积极探索、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充实公开内容。

二是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市政服务领域,针对供气管理、城市污水管理、垃圾处理等三大类的政务公开事项,做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渠道、新方式。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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