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认真履行协管职责,协助局党委管好中层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协助局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后备干部;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录工作和办理人民警察警衔报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导优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的考核、任免、选拔、培养、调配、工资、福利、保险以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辅警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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