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3/2020-1025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 ||
发布单位: | 桃渚镇 |
关于桃渚镇20-1地块的启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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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桃渚镇20-1地块>(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经<临自规农转[2020]128号>用地规划选址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拟征收<桃渚镇方山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桃渚镇 方山 村农村所有集体土地<0.831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方山村集体土地>、西至<河道>、南至<方山村集体土地>、北至<方山村山林>。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桃 渚 镇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土地勘测调查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勘测、统计、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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