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种植业、农作物种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菜篮子”有关政策。指导粮食生产、种植业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负责农情统计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治、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兽医器械、兽医医政等有关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除林地、草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和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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