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1/2020-1029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涌政〔2020〕32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23 |
发布单位: | 涌泉镇 |
涌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涌泉镇村级武装工作考核细则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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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涌泉镇村级武装工作考核细则和奖励办法》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涌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3日
涌泉镇村级武装工作考核细则和奖励办法
为全面提升涌泉镇基层武装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军事斗争准备,根据《兵役法》、《民兵战备工作规定》、《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后备力量建设“十三五”规划》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和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坚持“五个更加注重”,聚力备战打仗,强化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强军事业新局面。 二、考评内容 1、民兵工作。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民兵训练、战备、双拥参建等工作。 2、征兵工作。镇本级征兵目测、初检工作,市征兵复检工作,征送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等情况,退兵或廉洁征兵情况。 3、民兵连规范化建设。民兵连办公室、民兵活动室建设情况;当年度、往年资料等整理归类存放情况。有条件的村物资器材库建设情况。 4、参加各类会议、活动等情况。参加年度各类会议,参加重大活动等情况。 5、其他工作。情报工作等其他武装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评方法 主要采取看(村民兵连各类硬件设施)、查(查阅软件资料)、问(民兵建设基本情况)、找(找村两委干部谈话了解)。同时结合平时工作积累、半年和年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四、考核评分标准
五、奖励办法: 1、误工补贴发放。参加会议、兵役登记、国防潜力调查和征兵工作等活动,给予民兵连长误工补助100元/次,不参加的不予发放和补发; 2、征兵工作奖励发放。大学生征集工作作为民兵连长年度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按照动员本村大学毕业生参与临海市征兵复检200元/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奖励600元/人;大学在校生参军入伍奖励300元/人。 3、现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奖励发放。对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立功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通知和立功喜报,按优秀士兵(义务兵、士官)300元、三等功500元、二等功3000元、一等功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年度集训和参加省、市、县比武荣获先进团体或个人的,凭省、市、县的文件通知和奖状证书,按省级1000元、市级500元、县级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以上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补贴、奖金由镇本级人民政府发放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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