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伞巷区块历史文化展示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开展基本情况调查登记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因十伞巷区块历史文化展示区项目建设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对十伞巷区块历史文化展示区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为保证准确测算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科学合理制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维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十伞巷 区块历史文化展示区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开展基本情况调查登记工作。现将调查登记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十伞巷区块历史文化展示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十伞巷区块历史文化展示区房屋征收红线图) 二、调查单位:临海市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三、调查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5日 四、调查要求:调查期间,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上门调查登记,希各被征收人积极协助、配合调查人员做好房屋征收前期调查工作。调查时,被征收人应当及时提供房屋、土地等相关证件,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所有调查情况的真实、有效。 五、调查结果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调查登记按发证部门核发的房屋、土地权证确认。 (二)房屋改变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 (三)房屋未发证的,按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意见确认。 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家等候调查登记的被征收人,请于2020年5月22日前到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点补办调查登记手续。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八、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现场办公地点:台州府城墙博物馆二楼 特此通告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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