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8/2020-987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单位: | 小芝镇 |
新时代文明实践 | 小芝镇全面加强婚丧礼俗整治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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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工作,塑造文明新乡风,小芝镇全面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层层落实会议部署,并开展多样化宣传,帮助群众了解移风易俗相关知识,营造文明新风尚。 一、会议部署 4月9日,我镇召开小芝镇开展婚丧礼俗整治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动员会,全面传达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推进会暨移风易俗工作动员会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市委办〔2019〕138号)内容;全面部署了我镇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重点。 全体参会人员签订了《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操办婚丧礼俗事宜廉洁自律文明示范承诺书》。 二、立体宣传 发放宣传单 宣传车 悬挂横幅 小贴士 “六严禁” ●严禁使用扩音器材,严格控制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各种噪音; ●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施放气球和鸣放电子礼炮; ●严禁使用电子屏幕车辆,人货混装、改装车辆及各类替代品; ●严禁在城区主干道漫游、绕行、招摇等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行为; ●严禁在城区街道、广场、公路、学校、居民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扬幡挂符、摆设花圈挽幛、燃烧抛撒纸钱等; ●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公共场所地方做道场、法事。 “五规范” ●规范治丧时间,死者遗体一般要求在死亡24小时内运送到殡仪馆,治丧时间不超过5天,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延期,逐步摒弃“二次送葬”; ●规范送葬路线,按照“就近不绕行”原则,合理选择送葬路线,出殡队伍在丧事举办地就近出殡; ●规范花圈数量,随队送葬花圈不超过10个(圆形花圈规格控制在直径1米以内,非圆形花圈规格控制在面积0.8平方米以内);花圈车辆不得进入殡仪馆; ●规范车辆数量,治丧车辆不超过10辆; ●规范表演团队数量,鼓乐队等表演团队不超过1班(总人数不超过13人),不得跟随殡仪车到殡仪馆。 “十不准” ●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不准通过搞事前预请、事后续请或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操办; ●不准违规办理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 ●不准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 ●不准违规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不准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协助操办婚丧事宜,或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不准公车私用或换用、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不准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不准借机搞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两报告” ●一是事前报告。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签署《操办婚丧礼俗事宜廉洁自律文明示范承诺书》。操办婚庆事宜的,提前10个工作日填写《操办婚丧礼俗事宜事前报告表》;操办丧葬事宜可先口头报告,并及时补办书面备案手续。公职人员和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向街道纪工委、组织办报告;非公职人员的党员向所属党组织报告;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街道人大工委或统战办报告。 ●二是事后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应在填写《操办婚丧礼俗事宜事后报告表》,按照规定向组织或单位书面备案。组织或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领导干部要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报告操办婚丧礼俗事宜情况,党员要在当年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中报告操办婚丧礼俗事宜情况。 “两严控” ●一是严控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规模。婚庆单方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桌200人,双方合办不得超过40桌400人。操办丧事酒席人数不超过20桌200人。倡导在农村文化礼堂等场所自办酒席。城市酒店婚事菜价不超过3000元/桌,自办酒席菜价不超过1000元/桌,不上高档烟酒,婚庆礼仪不超过3万元,婚事接送车辆不超过6辆。 ●二是严控操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满周等其他喜庆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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