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 镇(街道)信息公开 > 桃渚镇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索引号: LH331082-073/2020-1062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单位: 桃渚镇
桃渚镇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
  • 日期:2020-11-06 10:42
  • 来源:桃渚镇
  • 浏览次数: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桃渚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的奋斗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扎实推进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等各项工作,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收入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

2019年财政总收入2924万元,下降43.7%,具体项目如下:

1)税收收入2534万元,完成预算93.9%(市任务数),下降50.1%;其中,增值税1993万元,下降34.3%;企业所得税80万元,下降29.8%;个人所得税103万元,下降84.1% ;城建税94万元,下降29.9%;城镇土地使用税67万元,下降19.3%;土地增值税84万元,下降66%;房产税96 万元 ,增长14.3%;印花税17 万元,下降46.9 %。按财政体制,剔除城建税94万元,剔除增值税50%部分996.5万元,剔除企业和个人所得税60%部分109.8万元,乡镇参与分成收入1333.7万元。

2)契税收入390万元,增长2.45倍。

2、地方财政收入

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为1817.7万元,下降35.1%。

1)税收收入1427.7万元。

2)契税收入390万元。

财政体制调整后,市核定我镇支出基数2020万元,加完成税收任务奖励40.01元,乡镇合计应得分成收入2060.01万元。

3、专用基金收入

2019年专用基金收入为3732.07万元,完成预算85.89%,具体项目如下:

1)土地收入返还10.51万元(配套费收入),完成预算105.1%。

2)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0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02万元,租金收入9.07万元),完成预算110.9%。

3)上级部门补助收入3400.39万元,完成预算85.01%。其中农业部门637.35万元、其他部门2763.04万元(一二级污水管网补助239.6万元、小城镇环境整治经费1261万元、省级示范镇奖励基金300万元、教育配套资金调度款210万元、土地整治工作经费541.9万元、国家卫生镇补助20万元、拆建经费补助40万元、河道保洁经费补助49.78万元、垃圾革命工作补助12.5万元、信访专项资金15万元、耕地保护工作经费2.82万元、渔船安全生产考核奖0.5万元、水质监测站电费补助2万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采集经费3.16万元、专职消防员补助47.79万元、人防工作经费5万元、人大联络站经费3.08万元、残联窗中人员工资2.76万元、专职禁毒人员工资3万元、专职工会人员工资3.15万元)。

4)其他收入208.06万元,完成预算92.47%(历年其他应付款转入168.37万元、其他39.69万元)。

5)社会抚养费返还102.02万元,完成预算102%。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综合预算支出10715.17万元,完成预算107.8%,下降0.39%,具体支出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0.44万元,完成预算102.51%。分别是:人大事务117.21万元;政府事务2716.3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6.89万元(社会事业中心和经济建设中心)。

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490万元,完成预算98%。分别是:小学教育203万元;初中教育287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77万元,完成预算96.2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1.74万元,完成预算104.59%。分别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0.60万元;民政经费1851.14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220.27万元:完成预算110.14%。分别是:计划生育事务119.92万元;医疗救助100.35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759.30万元,完成预算109.96%。分别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086.4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72.84万元。

7、农林水支出948.81万元,完成预算118.6%。分别是:农业720.35万元(事业运行281.03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25.2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414.09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2.9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215.5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59.38万元,完成预算103.75%。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8.23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2060.01万元,加专项补助收入5527.38万元,加专用基金收入3732.07万元, 镇财政可用资金11319.46万元,财政综合预算支出10715.1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结余60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51.43万元、专用基金结余755.72万元。当年财政结余加上年财政赤字6302.39万元,历年财政赤字56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73万元、专用基金结余-5698.83万元。

(三)主要财政工作

一是加强征收管理,增加财政收入。我们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服务经济,加快财源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壮大经济、培植财源的各项措施。通过抓责任分解落实收入、抓精细管理深挖收入、抓部门协作统筹收入,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民生保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促进特色农业质量效益提高。教育资源提升稳步推进、体育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和谐。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提升监管水平。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持续推进预算编制、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为一体的财政工作,扎实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极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政府支出更加透明。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目标。围绕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突出“为发展聚力、为企业赋能、为小康增色、为治理提效”,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编制我镇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力争2020年财政总收入超3040万元,专用基金收入超2420万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收入预算安排

1、财政总收入安排3040万元,增长4%,具体项目为:

1)税收收入2650万元(市任务数),增长4.6%。

2)契税收入390万元(保持上年水平)。

2、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890万元,增长4%。具体项目为:

1)税收收入1500万元。

2)契税收入390万元。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市核定我镇收入基数2553.2万元,支出基数2020万元,乡镇合计应得分成收入2020万元。

3、专用基金收入安排2420万元,具体项目为:

1)社会抚养费返还200万元。

2)土地收入返还10万元(配套费收入)。

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万元(利息收入)。

4)上级部门补助收入2000万元(包括区域土地整治和专项工作考核经费等,民生实事票决项目)。

5)其他收入200万元。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2020万元,加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0.73万元,加专项补助收入6000万元,加专用基金收入2420万元,当年可用资金10440.73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20年财政综合预算支出为10440.73万元,具体安排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0.73万元:(1)人大事务100万元,(2)政府事务2890.73万元,(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万元。

2、教育支出500万元:(1)中学工程配套资金300万元。(2)小学工程配套资金20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15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200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700万元:(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400万元(包括民生实事票决项目),(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00万元。

7、农林水支出900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00万元。

三、2020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年,又是攻坚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随着沿海高速的通车,临海东部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机遇。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们要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努力壮大实体经济,大力推进旅游产业,不断拓展三农发展空间。同时,落实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合理构建招商引资平台。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合理把握财政支出规模,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管理,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确保中央直补资金到户,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农村消费。

(三)整合财政资源,积极组织收入。立足实际,积极整合财政资源,努力培持可持续的优质财源,真正做到把财政增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市级项目和上级补助资金,在政策和资金上得到更多的支持,拓宽财政增长渠道。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绩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人民过“好日子”。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干事业的思想,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财政管理和监督,严格财政制度,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对财政性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安全运行。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