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海市物流企业鼓励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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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海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2月26日公告精神和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临海市交通运输企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交〔2020〕12号)文件要求,对入驻在我市注册的货运站场的物流企业(包括货运、货物代理企业)按照2个月租金的50%予以补助(租房合同2020年1月23日前签订),申请截止时间在2020年4月30日前,经企业申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共补助资金228731.67元。 现将临海市物流企业鼓励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9日-10月1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或意见,可来电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市财政局 85188088 市交通运输局 85115316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9日
临海市物流企业鼓励性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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