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9/2020-1054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
发布单位: | 汇溪镇 |
38号通告 | 关于做好山东青岛市来临返临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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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青岛市出现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青岛市来临返临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9月27日后山东青岛市来临返临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向所在镇(街道)报备。 二、自9月27日后从山东青岛市来临返临人员,须提供到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到临后应立即听从安排到市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对来自山东青岛市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的人员,要自觉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 四、对经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得拒绝其入住社区、宾馆,不得随意加码采取不必要的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近期要尽量减少和避免涉青岛市的交往和活动。如发现身边有从青岛市返回或计划返回的亲戚朋友,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道)报告。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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