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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0-01-28 10:43
  • 来源: 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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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1139办公室,电话:0576-85115996,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及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的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工业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程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化、制度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评议,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发布公开信息103条,其中组织机构8条,政策文件13条,计划总结2条,人事信息2条,政务工作34条,财政信息8条,统计信息3条,重点工作5条,执法公示11条,社会监督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暂未有其它平台。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情况

    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根据下发的考核任务,制定我局业务分解表,明确信息公开部门任务,定期督促业务科室进行信息收集、整理、校对。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

    在责任追究方面,截至目前,我局未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业务主管部门通报。如发现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将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在全局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上进行业务汇总、排查,确保将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4924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局机关能够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但思想认识仍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如部分同志认为信息公开可有可无,程序比较繁琐,导致政务信息公开范围仍不够完善,公开时效还待进一步加强

    2、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被动接受上级检查较多,自觉进行自查或抽查较少,下一步将自觉增加自查频率,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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