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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0-01-19 16:46
  • 来源: 市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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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临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在中国临海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临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528019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本单位职责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全力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其他政务信息原则上一律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实见效,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2019年共通过中国临海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8条,通过政务服务微信公开信息16条。线下主动归集进驻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政策信息,特别是涉民、涉企政策,并于查阅区进行集中展示。 2019年本部门未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及时转载市府办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并同步发布对应的政策解读进行双向关联链接。聚焦重点热点信息发布,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围绕市民心声、热点回应、网上舆情、网上信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学习落实依申请公开标准答复流程和答复文本要求,提高答复水平,开展依申请公开规范性答复工作,严格在20个工作日内容进行有效、高质量的答复。2019年度共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加大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网上公开的信息中确保不涉及个人隐私,保护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布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临审管办〔2019〕3号),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公开信息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信息公开发布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平台日常工作,并定期参加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专业水平。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定印发《市审管办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总体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9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24.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不全面、栏目内容更新较少、不及时。微信公众号因负责运营人员离职未及时进行调整,中途未定期更新。二是在动态更新、政策解读、项目落地、民生服务类等栏目的更新相关意识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三是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我办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动态信息,其他栏目发布数量少。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办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每月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有效及时梳理报送公开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具体办法。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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