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索引号: | LH331082-014/2019-961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09-20 | |
发布单位: | 市水利局 |
台州市临海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
|
一、台州市临海市水利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 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监督工作。 (3) 组织、指导、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5) 负责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河道管理和水域保护工作。 (7)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 (8)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9)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0)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1) 负责水文工作。 (12) 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外事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临海市水利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临海市水文站决算。 纳入台州市临海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临海市水文站 二、台州市临海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台州市临海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0498万元,支出总计1843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76万元,比上年减少13%,支出总计减少4877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主要是:项目工程款支付量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332.4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33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24.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207.6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43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97万元,占16.44%;项目支出15,401.19万元,占83.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32.4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07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款支付量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7.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7.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培训支出2.30万元,占0.02%;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6万元,占2.1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可再生能源支出 34.70万元,占0.23%;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4,431.4万元,占95.84%,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696.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500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67.7万元,水文测报支出324.6万元,防汛支出159.8万元,农田水利支出2700万元,其它水利支出4244万元;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62.58万元,占1.7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7.6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 32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节能环保(类)支出可再生能源支出用于支付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 年初预算为34.7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16332.7万元,支出14,431.4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用于支付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性支出,年初预算为169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水利工程建设用于支付河道整治,水毁修复,农村饮用水工程的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用于支付牛头山水库椒北渠道渗漏修复工程,年初预算为67.7万元,支出决算为67.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水文测报支出用于水文站人员与日常管护经费,年初预算为324.6万元,支出决算为324.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防汛支出用于列入中央特大防汛补助经费支出的水毁修复工程, 年初预算为159.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田水利支出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700万元,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它水利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经费,乡镇水利站人员经费以及列入2018年省补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工程支付, 年初预算为6145万元,支出决算为4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当年度安排的省补项目大部分为跨年度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6.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费,往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4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其它交通费、委托业务费。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7.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78.02万元,占64.7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其它政府性基金支出1,129.59万元,占35.2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07.6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7.6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城乡社区(类)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主要用于大田平原排涝等重点项目工程的支付,2,078.02万元, 年初预算为2,078.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0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他(类)支出其它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纳入省补建设资金的各类项目支出, 年初预算为112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均与预算数持平。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5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00%,因为本年度没有人员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占42%,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6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占58%,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均与预算数持平。 其中,全年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均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4万元,主要用于水政执法,防汛防台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及其它县市正常业务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累计5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及其它县市正常业务交流等支出。接待500人次,4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临海市水利局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0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8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台州市临海市水利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防维修养护经费及防汛日常管理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防维修养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0万元,执行数为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在防汛防台、抗灾减灾、保障航运、改善城市水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综合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高速平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水安全和水环境保障。 防汛日常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严格落实防汛措施,确保水库,堤坝安全度汛。加强防汛储备物资采购和仓库建设,增强防汛物资保障能力。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灾情,降低灾情危害程度。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水利局机关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有4个。项目如下 一、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62万元,执行数为2106万元,完成预算的86%。 (一)主要产出和效果:预计通过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改善了当地用水需求和灌溉需求,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山塘的安全运行,使其充分发挥蓄水功能,发挥效益。 (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工程实际进度跟计划进度存在一定差距,主在原因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点多面广,工期短,施工条件差,工作量非常大,导致施工进度缓慢。 2、乡镇街道的工程管理技术力量略有不足。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督查,加快建设进度; 2、督促施工单位提供合规票据、招标资料、监理资料、施工合同、审价等有关材料,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做到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并发挥效益。 3、加强于乡镇街道的沟通,指导。 二、2017年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40万元,执行数为3452万元,完成预算的92%。 (一)主要产出和效果:本工程项目实施投入使用后将改善治理区域内水环境,河道整治效益主要包括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 本工程建成后可以减免的涝、洪灾损失,包括人员伤亡、农、林、房屋设施、防洪排涝及救灾等损失。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地降低工业区的洪、涝灾损失,受益人口达上万人。 (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工程进度与计划有差距 (1)、工程涉及范围较广,村庄较多,两岸土地征用、赔偿、青苗补偿、施工道路借用等政策处理工作困难大。特别是临海市始丰溪河头段治理工程,施工前期由于该工程施工涉及范围较大,施工区域牵涉村庄较多,前期政策处理困难,前期施工较为缓慢,造成施工工期略有延误。 (2)、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噪音、粉尘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在保证工程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状态下,增加了施工难度。 (3)、施工期间(特别是汛期)降雨天数较多,较难保障干地施工条件,增加施工难度。 2、工程协调难度大 工程施工业主单位为镇政府,工程的土地征用、赔偿、青苗补偿等政策处理问题由其负责,但工程部分管理工作由水利局相关部门负责,工程实际操作中产生多方领导,形成统一意见,需多次沟通协调,造成协调难度加大。 3、工程实体质量虽达到工程合同的质量要求,但仍有上升空间,下一步需加强工程管理,并合理安排实施计划。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工程前期加强重视,严密审查。工程勘测设计任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资质良好的单位承担,初步设计完成后经市级及省级两级审核后再报省水利厅、财政厅批复。施工图完成后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尽量使工程设计符合实际情况,以减少在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 2、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全面同步跟踪控制,大大提高了工程资金投入的有效性,提高了工程价值,真正做到水利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农民饮用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局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实际绩效进行认真梳理与总结,自评均为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 1.1实施依据、涉及范围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小型水利建设计划的通知》(临水 [2017]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建设,我市农民饮用水项目共14个项目,范围涉及我市杜桥镇、永丰镇等5个镇。 1.2主要内容 2017年农民饮用水项目计划总投资934万元,主要内容为14个农民饮用水项目。工程于2017年全部完工。 1.3绩效目标与预期效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解决农民的饮水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水质的改善,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农村小康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2.项目执行: 2.1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根据《临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水利建设计划的通知》(临水 [2017]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建设,我市14个农民饮用水项目。项目于2017年完成了各项目的报批,设计、招标、施工的工作全面铺开。 2.2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工程于2017年7月开始实施,2017底大部分项目完工,部分项目还处于实施阶段。由于农民饮用水项目项目点多面广,工期短,施工条件差,施工环境不良、施工环节不紧凑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施工单位抓紧时间,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开工至今,工程总体形象基本按照计划实施完成。 2.3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情况 我市2017年农民饮用水项目财政拨款667.9468万元。资金全部由补助解决,到位率100%;已支付667.9468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二)、评价发现的问题 1、乡镇街道的工程管理技术力量略有不足。 2、施工环境不良,需要加强与当地百姓的沟通。 (三)、相关意见与建议 1、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督查,加快建设进度; 2、设计单位设计任务重,实际施工变化大。 3、加强于乡镇街道的沟通,指导。 四、水毁修复工程补助绩效自评综述: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局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实际绩效进行认真梳理与总结,自评均为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 1.1实施依据、涉及范围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小型水利建设计划的通知》(临水 [2017]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建设,我市共实施水毁修复工程共43个项目,范围涉及我市古城街道、江南街道、杜桥镇等12个镇(街道)。 1.2主要内容 2017年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465万元,主要内容为43个水毁修复项目。工程于2017年全部完工。 1.3绩效目标与预期效益 预计通过加固,保证结构稳定。保护工程沿岸村庄的安全,提高结构的防冲能力,保证村庄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具有长远和深远的影响。 2.项目执行: 2.1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根据《临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水利建设计划的通知》(临水 [2017]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建设,我市43个水毁修复项目。项目于2017年完成了各项目的报批,设计、招标、施工的工作全面铺开。 2.2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工程于2017年7月开始实施,2017底全面完工。由于水毁修复项目点多面广,工期短,施工条件差,工作量非常大,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施工单位抓紧时间,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开工至今,工程总体形象基本完成。保证了建筑物结构稳定,保护了工程沿岸村庄的安全,提高结构的防冲能力,保证村庄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具有长远和深远的影响。 2.3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情况 我市2017年水毁项目总投资1982.8907万元。资金全部由补助解决,到位率100%;已支付1982.8907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二)、评价发现的问题 1、乡镇街道的工程管理技术力量略有不足。 (三)、相关意见与建议 1、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督查,加快建设进度; 2、督促施工单位提供合规票据、招标资料、监理资料、施工合同、审价等有关材料,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做到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并发挥效益。 3、加强于乡镇街道的沟通,指导。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2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海市水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教育支出培训支出: 指预算安排的用于职工培训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及环保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 。 17. 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临海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20日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