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领 导 重 视 (15分) | 5分 | 各村(社区)党组织将统战工作纳入本村年度工作计划,有年中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 统战工作未纳入本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无年中工作总结的扣1.5分;无年度工作总结的扣1.5分。 |
4分 | 统战工作网络健全,各村(社区)有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支委成员),有统战工作联络员。 | 工作网络不健全的扣2分;查看分工名册,无分管领导的扣1分,无联络者的扣1分。 |
4分 |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将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建理论学习内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牵头学习统战、宗教等有关政策知识4次以上。 | 未将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建理论学习内容的扣2分;查看会议记录,学习次数少一次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2分 | 积极参与统战同心工程,及时派人参加市、镇统战培训工作、会议及相关活动。 | 无故或请假不准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请假许可而不派人参加的每次扣0.5分,中途离开的每次扣0.5分。 |
(二) 统 战 工 作 (40分) | 8分 | 有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和完善统战工作各项制度,健全统战基础台帐,召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2次。 | 无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扣2分;统战工作各项制度不完善的扣2分;统战基础台帐不健全的扣2分;会议少1次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
(二) 统 战 工 作 (40分) | 2分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了解党的统战政策,熟悉统战工作业务,了解辖区内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 | 统战政策、业务不了解的扣1分;辖区内统战对象情况不清楚的扣1分。 |
10分 | 成立村(社区)基层民主协商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 未成立基层民主协商领导小组的扣2分;未正常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少一次的扣2分,扣完8分为止。 |
10分 | 认真开展乡贤排摸登记工作,建立完善本辖区乡贤花名册和人物库,推荐加入镇乡贤会不少于3人,有条件的成立村级乡贤组织。 | 没有建立乡贤花名册的扣2分,乡贤人物库不完善的扣2分;推荐人数少一名的扣2分,扣完6分为止;未开展乡贤排摸登记工作的不得分。成立村级乡贤组织的酌情加分。 |
4分 | 配合街道、片区做好统战工作,及时上报各类表格,按时完成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按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倒查,每少1项或未按时完成1项的扣1分,扣完4分为止。 |
2分 | 组织辖区内统战对象开展活动,年内至少开展2次,并及时上报工作开展照片和总结。 | 统战对象未参加活动的少一次的扣1分,未及时上报工作照片和总结的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4分 | 积极协调统战工作中的各种关系,维护统一战线稳定,全年统一战线无越级上访,无影响安全稳定事件发生。 | 视情记分。被市里查处通报批评的扣10分;被台州市及以上查处通报批评的统战工作不得分。 |
(三) 宗 教 工 作 (30分) | 6分 | 健全村(社区)宗教工作网络,有宗教工作领导组织,有宗教工作负责人。 | 村(社区)宗教工作网络不健全的扣2分;无宗教工作领导组织扣的2分;无宗教工作负责人的扣2分。 |
8分 | 辖区内宗教场所情况明、底数清,明确宗教场所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落实辖区内宗教突发性群体性应急预案。 | 辖区内宗教场所情况不明、底数不清的扣2分(以口述为主);未落实明确宗教场所责任人的扣2分;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2分;未制定落实辖区内宗教突发性群体性应急预案的扣2分。 |
4分 | 加强对辖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人员、安全、财产的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年不少于四次,确保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 宗教(民间信仰)场所财产混乱的扣0.5分;未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的扣0.5分;未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的扣1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发现情况不处理、不上报的不得分,处理不及时的扣4分;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宗教工作不得分。 |
4分 | 扎实开展宗教领域“四治”专项行动,综合治理涉宗场所违章建筑,完成大型露天造像模排整治任务,实现宗教场所“三人指导”小组全覆盖,有效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遏制烧高香、烧大蜡烛等不文明行为,开展佛道教场所和教职人员“双核查”工作。党员不得参教信教。 | 在暗访巡查中每发现一起违建或露天造像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有效处置的扣1分,未实现宗教场所“三人指导”小组全覆盖的扣1分,未完成“双核查”工作扣。发现一起参教信教扣1分。 |
4分 | 严把宗教场所建设关,及时制止未经许可宗教场所及民间信仰点扩建、迁建、新建、恢复及露天造像建设。 | 发现未经许可宗教场所及民间信仰点扩建、迁建、新建、恢复及露天造像建设一处扣4分,两处及以上宗教工作不得分。 |
4分 | 积极调处好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纠纷。加强管理,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反邪教渗透工作。 | 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一起未妥善处置扣2分,发生重大纠纷不得分;每发现一次非法宗教活动扣2分,有敌对势力渗透的不得分。 |
(四) 统 战 人 士 工 作 (10分) | 2分 | 认真做好本村(社区)党外人士工作,加强党外后备干部物色和培养,推荐上报镇统战办村级统战后备干部人选1-2人。 | 不注重党外后备干部培养的扣1分;后备干部名单未上报的扣1分。 |
3分 | 认真开展归侨侨眷、台属和海外人士调查工作,详细掌握本辖区归侨侨眷、台属和海外人士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积极为本辖区归侨侨眷、台属和海外人士家属服务。 | 未开展调查工作的扣3分;基本情况掌握不清楚的扣1分;未开展服务工作的扣1分。 |
3分 | 掌握辖区非公企业及其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并建立花名册,做好“团结、服务、引导、教育”工作。 | 基本情况不清楚的扣1分;没有花名册的扣1分;未开展工作的扣1分。 |
2分 | 掌握本村(社区)民族分布情况,关心少数民族,能协助少数民族居民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 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底数不明清、民族分类不明的扣1分;辖区内有少数民族纠纷的扣1分。 |
(五) 特 色 工 作 (5分) | 5分 | 统战工作创先争优,特色亮点突出。 | 查看特色工作资料。为统战工作提供现场场地或统战工作受到市级及以上的表彰记满分;获得省级及以上的加10分,加分额以100为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