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海市社会事业人才进入台州市级
以上人才培养工程奖励实施细则》等14个 实施细则(办法、规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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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临海市社会事业人才进入台州市级以上人才培养工程奖励实施细则》、《临海市教育基地建设资助实施细则》、《临海市教育人才培育和引进实施细则》、《临海市卫生人才和高端平台引进实施细则》、《临海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细则》、《临海市医学重点学科(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临海市宣传文化人才项目奖励资助实施细则》、《临海市新(融)媒体实验室建设实施细则》、《临海社会事业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临海市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实施细则》、《临海市知名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临海市引才荐才奖励补贴及工作经费兑现申报规程》、《临海市社会事业领域紧缺人才、取得突出成果和作出重大贡献人才奖励实施细则》、《临海市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临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1日 附件:【临人才领〔2019〕9号】中共临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细则).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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