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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7/2019-93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沿政〔2019〕48号 成文日期: 2019-07-16
发布单位: 沿江镇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 日期:2019-07-31 14:32
  • 来源:沿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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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创建“无欠薪”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05号)精神和我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2019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镇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对象、内容、目标

专项检查对象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施工、加工制造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等。要通过专项检查,确保欠薪治理9大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领域6大长效机制全面落地、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基本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分阶段进行:

(一)普法宣传和自查阶段(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2日)。要采用LED电子屏、微信发布、悬挂宣传标语、法律法规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对2019年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进行整改。

(二)执法检查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7月13日至2019年8月25日,第二阶段: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春节)。各辖区要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政府工程项目)和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方案,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制造业企业、辖区内的其他重点行业、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镇里成立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新时代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创建“无欠薪”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0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务必通过专项检查,有效处置辖区内工资拖欠案件、消除欠薪隐患,实现省政府防范处置欠薪“三个确保”目标。

(二)要加强协调。积极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要依法依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欠薪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请各用人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25日前报镇劳动保障所。

联 系 人:陈乾鑫

联系电话:8599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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