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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7/2019-93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沿政〔2019〕46号 成文日期: 2019-07-12
发布单位: 沿江镇
关于印发《2019年度沿江镇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计划》的通知
  • 日期:2019-07-31 14:29
  • 来源:沿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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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部署以及《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创建“无欠薪”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05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沿江镇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沿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2日

沿江镇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计划

2019年全镇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台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化“临海无欠薪”行动,抓重点、补短板、防风险,提高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能力, 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沿江“无欠薪”镇创建成功,确保我镇在对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考核中不拖后腿。

一、深化“沿江无欠薪”行动

    (一)继续实施“沿江无欠薪”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和各项长效机制实施落地,加大“沿江无欠薪”行动宣传力度,补短板、防风险,确保“沿江无欠薪”行动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本辖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称防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二)加强在建工程项目“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无欠薪”创建考核验收标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标准等要求,落实和完善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牵头单位:村镇建设办、交通站、农办,参与单位:劳动保障所、其他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三)规范制造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指导用人单位规范招工录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行为。(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四)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随机督查,对重大欠薪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防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五)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加强镇劳动监察中队建设,应按照考核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不少于2-4名人员,从事专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牵头单位:组织办、劳动保障所;完成时限:2019年7月)

二、加强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工作

(六)加强工资支付联合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由劳动保障所、市场监管、综治办、银行、电力、税务等单位组成的联合预警机制,实施联合预警。(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防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七)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运用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三期)和举报投诉联动平台,完善基于互联网的手机APP投诉举报平台,逐步实现日常工作网上办理、举报投诉网上联动,辖区内“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处理”,切实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执法服务。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挥全科网格管理平台作用,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八)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7月-8月、12月-2020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欠薪隐患,确保用人单位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高度重视对企业非法用工行为的治理,7月-8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防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7月-8月、2019年12月-2020年春节前)

三、加强部门联动,提高欠薪案件处置效率,严厉打击欠薪犯罪行为

(九)提高处置效率。严格案件处理限时办结规定,日常时期的欠薪案件处理在法定时限内快立快处快结;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期间的欠薪案件必须在7日内得到妥善处置;对因欠薪引发的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及时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防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防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十一)严厉打击欠薪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审查人力社保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十二)积极稳妥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和个人极端事件。(牵头单位:镇政府,参与单位: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相关主管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十三)强化舆情应对和处理,正面引导舆论,对省、市推送的媒体舆情,镇政府、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跟踪处理,并建立健全舆情处置工作台账。(牵头单位:镇政府,参与单位: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相关主管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十四)强化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防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四、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十五)建立健全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派出庭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依法及时处理工资争议案件,加强裁审衔接,提高裁决效率。(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十六)积极推进诉调对接解决欠薪纠纷机制。根据《临海市劳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临法〔2018〕63号)精神,逐步在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建立解决欠薪矛盾纠纷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劳动保障所、司法所、总工会;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十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制度,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司法所、总工会、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十八)制订2019年度平安沿江“沿江无欠薪”行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迎接考核。查漏补缺,完善迎考资料。(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防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六、加强对新型劳动用工形式的研究和应对

    (二十)对当前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催生的互联网平台等就业群体(如:电商、快递小哥等),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调研,把握特点、摸索规律,制定监管对策和措施,依法维护其正当权益。(牵头单位:劳动保障所,参与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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