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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1/2019-93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涌政〔2019〕46号 成文日期: 2019-07-18
发布单位: 涌泉镇
涌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涌泉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 知
  • 日期:2019-07-25 14:59
  • 来源:涌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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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部门单位:

    现将《临海市涌泉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涌泉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临海市涌泉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防汛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临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涌泉镇位于灵江下游北岸, 83省道公路贯串全境,并且紧靠灵江岸边,有20公里既为公路,又作为江堤,区域面积99.5平方公里,镇区面积32平方公里,辖32个行政村,16440户,总人口55018人。

全镇大小水闸20座,其中三孔2座,二孔2座,一孔16座;水库(山塘)16座,其中小(二)型4座,小山塘12座,玉岘海塘坝长5公里、涌泉段堤塘长4.12公里

二、防汛工作原则

防汛(台)工作必须坚持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效益服从安全的原则;各自为战的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御洪涝台旱事件工作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社会统筹、全民发动”的方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涌泉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汛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汛防台防旱工作。镇防汛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及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镇下属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水利员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防汛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镇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组织灾后处置。根据上级防指的要求或本地实际,由镇防汛指挥部指挥决定启动本预案。镇防汛办负责防汛值班等日常工作。

涌泉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各自防汛工作职责,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开展防汛工作。各成员单位应配备第二防汛责任人(A、B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

各“条”线的责任人为各分管领导,其主要职责分别为:

1、分管交通的主要负责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畅通以及危险路段管制工作。

2.分管政法的主要负责组织公安、交警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强制转移部分确需转移而不愿转移的群众。

3.分管教育的主要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的停课、安全转移以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4.分管农业的主要负责组织好山塘水库、水闸、溪坝的监测;农作物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与市防汛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

5.分管宣传、卫生的主要负责组织好宣传信息的报送、媒体的联系,宣传防台抗灾有关情况,落实医疗卫生部门的应急措施。

6.分管工业的主要负责组织好企业人员的转移以及指导企业防台救灾工作。

7.分管土管、城建的主要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点的摸排和防范工作以及做好各类市场的防台工作,组织城建、城管等部门做好广告牌的拆卸和临时工棚人员的安全转移,以及在建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

8.分管旅游的主要负责旅游景点的防汛防台工作,负责安置好游客安全工作。

9.分管民政的主要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灾情,负责、协调救助、救灾工作。

10.分管武装的主要负责组织好30人的抢险小分队,执行抗洪和营救群众任务。

11.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照明(发电、手电筒、蜡烛等)以及食堂、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涌泉镇防汛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马韬

副指挥:徐善升、周启卫、朱贵生、钱宁、汪法庭、金慧娟、周仲才、陈波、孔先顺、朱灵飞、王俊、王军光

成员:张露、童长献、褚蕾芸、何国友、尹统达、范建强、戴先富、冯贻勇、冯贻德、谢亚洁、王凌、汪益隆、包彦足、冯发明、虞选清、朱灵永、王雷、何贤法、方剑波

下设涌泉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叶德利

办公室成员:冯贻富 朱何森 何碧波 陈楚喜、周华福、娄华丽、陈晓慧

(四)涌泉镇防汛指挥部相关的成员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任:张露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任:童长献

3、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主任:褚蕾芸

4、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何国友

5、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任:尹统达

6、村镇建设办公室  副主任(主持工作):范建强

7、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主任:戴先富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冯贻勇

9、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主任:冯贻德

10、涌泉镇派出所  所长:陈波

11、涌泉镇司法所  所长:谢亚洁

12、涌泉镇武装部   副部长:何国友

13、涌泉镇涌泉工作区   书记:范建强

14、涌泉镇玉岘工作区  书记:冯贻德

15、涌泉镇管岙工作区   书记:王凌

16、涌泉供电所  所长:汪益隆

17、涌泉镇卫生院  院长:包彦足

18、涌泉水利站  站长:冯发明

19、涌泉镇中心校  校长:虞选清

20、涌泉镇中学  校长:朱灵永

21、涌泉电信局  局长:王雷

22、涌泉广播站  站长:何贤法

23、涌泉土管所  所长:方剑波

(五)涌泉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组的职责及人员安排如下:

1、综合组:党政综合办公室  电话:85680101传真85680137

组  长:汪法庭

副组长:张露

成  员:潘玲娟、赵玲燕、戴先富、徐青春、谢晓丹、杨信镯、邱婷蔚、王

职  责:收发信息、掌握动态、组织指挥、查灾报灾、组织会商会议。安置干群生活,接待慰问;调配物品物资及车辆。

2、抢险组:设在武装部     电话:85681486

组  长:王军光

副组长:何国友、卢洪波

成  员:应急分队30人、行政执法队、涌泉消防队

职  责:组织指导人员、物资转移,受损设施、房屋抢险,维护社会秩序。

3、转移组:设经济发展办(应急办)  电话:89396280  

组  长:钱宁

副组长:尹统达、冯贻勇

成  员:范建强、冯贻德、王凌、尹统达、周文、孙健

职  责:危房户、低洼住户、造船等企业人员转移。

4、宣传组:设在宣传办   电话:89396293

组  长:金慧娟

成  员:杨钧、闵婕

职  责:宣传防汛(台)动态,播报天气信息,接待记者。

5、涌泉镇防汛防台派出工作组

(1)、涌泉工作区组:组长:徐善升

成员:朱贵生、金慧娟、孔先顺、王俊、范建强、应坚、郑  俊、胡满兵、陈  敏、赵玲燕、陈初连、冯贻富、董  暄、胡杭峰、陈金富、周  文、杨  钧、冯贻勇、朱何森、尹如华、翁文萍、童长献、何碧波、陈林建、孙  健、王必超

工作对象与重点:辖区抢险,危房户转移,东风闸、西浦口排涝闸及水库巡查等

(2)、玉岘工作区组:组长:周启卫

成员:周仲才、朱灵飞、冯贻德、李平、冯  纲、冯扬威、冯济平、梁绍淼、叶德利、娄华丽、李  平、谢高啸、何国友、冯济谦

工作对象与重点:辖区抢险,危房户转移,渔船人员转移、黄礁闸、海塘排涝闸、玉岘海塘坝巡查等

(3)、管岙工作区组:组长:钱宁

成  员:汪法庭、王军光、王凌、周丰、马德金、朱通顺、潘  渊、郑  娇、徐正昌、陈龙国、王三初、褚蕾芸、朱和平、董明地、闵  婕、蒋金荣

工作对象与重点:辖区抢险,危房户转移,渔船人员转移、水库及水闸巡查等

(4)企业和城建:组长:钱宁

成员:王俊、尹统达、方剑波

工作对象与重点:企业及城建抢险,危房监察,造船企业人员转移等

四、涌泉镇汛情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以及各等级相关内容

 

 

 

 

汛 情 等 级 图 标

      

    

汛期:4月15日—10月15日为汛期,其中7月15日—10月15日为台汛期,7月10日为“台州台风日”。

 

 

 

 

(一)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达50毫米以上,3小时达80毫米以上。

  (二)24小时面降雨量达50—10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三)市气象台发布消息: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未来72—96小时可能对我市构成一定影响。

(四)水文部门预报沿海潮位3.4—3.8米(黄海,下同)。

(一)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达80毫米以上,3小时达120毫米以上。

  (二)24小时面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三)市气象台发布消息: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中部以南、宁波以北登陆或紧挨浙江沿海北上,未来48小时内可能对我市有较大影响。

(四)水文部门预报:我市沿海将发生风暴潮,最高潮位可达3.8—4.2米,或预报灵江西门洪水位可达6.0—7.5米。

(一)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达100毫米以上,3小时达150毫米以上。

  (二)24小时面降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三)市气象台紧急紧报: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中部以北、宁波以南登陆,未来24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我市。

(四)水文部门预报:我市沿海将发生风暴潮,最高潮位可达4.2—5.0米,或预报灵江西门洪水位可达7.5—9.0米。

(一)24小时面降雨量超过20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暴雨。

(二)市气象台紧急紧报: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温州市以北、象山以南登陆,未来24小时内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

(三)水文部门预报:我市沿海将发生5.0米以上的风暴潮,或预报灵江西门洪水位可达9.0米以上(历史调查最高水位为1911年的11.0米)。

(四)其中强台风正面影响我市,或强台风在温州市以北、象山以南正面登陆。我市面临“风雨潮”三碰头威胁或单项指标超过历史纪录市,称为超一级汛情。


 

 



五、涌泉镇防汛防台分级响应以及相应工作职责

等级

标志

应   急   行   动

平时

当汛情等级达不到Ⅳ级预测汛情时,镇防汛办、水利按常规汛情处置,负责综合协调,汇总信息。

Ⅳ级


1、镇防指值班人员向副指挥报告汛情;镇防汛办主任进岗到位,并及时掌握信息;向各村和各单位通报汛情,要求加强防汛值班,密切注视天气情况,做好气象信息的收听、纪录工作。  

2、做好各项检查,了解水库、病险水库(山塘)及平原河网水情,进行承受洪水能力的分析,落实预泄预排方案。对全镇危房、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等进行排查,及时做好影响范围内人员的安全转移准备,要及时做好高空设施的加固;加强对校舍的检查,落实师生安全转移方案,对有安置计划的学校,要及时腾出校舍,做好安置准备工作。  

3、各水库(山塘)、溪流及地质灾害点巡查人员立即进岗到位,坚持24小时值班。  

4、各有关村、企必须固紧易被台风吹动的搭建物。

Ⅲ级


1、镇防指值班人员向副指挥报告汛情,副指挥向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报汛情;副指挥进岗到位,召开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加强值班,根据实际情况部署各项防御准备工作,派各片(组)负责人到各片(村)加强值班24小时值班。3、各村要加强对各类防洪、防汛工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对行洪河道上的阻水障碍物,要责成设障单位立即清除,对拒不执行的,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要组织强行清除,确保行洪河道畅通。  

2、水利部门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调度,将水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水闸进行预排工作。全镇进入防台风状态,通报台风消息及有关防台注意事项。各村委会通知各家各户注意防御台风;

3、宣传组按市教育局指令通知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4、组织海上船只进港避风,撤离海边养殖人员。

5、各村要加强对各类防洪、防汛工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对行洪河道上的阻水障碍物,要责成设障单位立即清除,对拒不执行的,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要组织强行清除,确保行洪河道畅通。  

6各村各企业单位处于对重要溪流等危险地段和对下游将造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召集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出发到指定地点待命,并准备好抢险物资。易洪易涝地区、低洼地带、危房、地质灾害点、临时工棚等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要立即动员,及时做好撤离安置工作。

 

Ⅱ级


1、镇防汛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到岗就位,坐镇指挥,全力防台。根据市政府或市防指发出的紧急通知,全镇进入紧急防台状态。

2、组织召开全体防指成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进行防台抗台。

3、全面组织危旧房屋、简易房、工棚、造船厂、水库下游和低洼地段的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方;

4、宣传组通知中小学立即停课;

5、城建部门通知所有建筑工地立即停工,降低塔吊高度,加固安全网,撤离人员;

6、联系片领导、驻村干部、各组人员前往自己所联系村企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7、有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组织应急分队待命。

8、定时统计汇总上报船只避风、人员转移等情况。

Ⅰ级


1、镇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宣布进入特别紧急防台状态,密切注视本辖区的防台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防台救灾工作;

2、指挥部下设的应急办事机构,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职责,每3小时汇总一次。

3、镇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再次发布人员撤离令,组织人员大转移。

4、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负责人进一步部署本辖区、本单位的防灾、救灾工作,进入各自为战阶段。

5、镇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开始汇总灾情,随时组织对汛情、灾情分析,研究防御、抢险、救灾措施,发布命令。抢险应急分队投入抢险救灾中。

6、交通、电力、通讯等可能全面受毁损,各专业抢险队要确保指挥中心的畅通。指挥部要及早向上级求助;

7、抢险救灾组要重点做好水库、海塘、船只、地质灾害等极端灾情的抢救工作;

8、确保信息畅通、公开,严厉打击编造谎言、传播虚假信息,把握舆论的主动权。

善后处置

1、解除警报:梯次降低汛情等级,直至解除警报,停止执行相应措施,防止各种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2、救灾: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3、救济救助: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4、医疗卫生防疫:卫生部门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消毒处理污染源,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水毁工程修复: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恢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灾后重建: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7、防汛评估:各村各企业各单位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六、应急保障

1、抢险人员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镇、村分级建立抢险应急分队,其中镇抢险应急分队人员在灾害期间听从镇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遣。

2、物资器械保障:镇、村分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工具和抢险物资。每次灾害结束后,及时补储。抢险器械:建立抢险机械(设备)联系制度。

3、信息报送保障:(1)人员:镇、村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落实专职信息统计报送人员,明确分管领导。(2)设备(施):镇防汛抗灾指挥室,配置专用电话和一部专用传真机(党政办)。灾害性天气期间,各村村部设立专用防汛抗灾指挥室,配置电话。(3)制度:各级防汛工作人员要与镇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发现险情等异常情况,须立即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应急处理。灾害性天气期间,各级防汛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推荐表彰;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预案管理单位本预案由涌泉镇人民政府防汛办公室负责管理与更新。

3、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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