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发改局 临海市教育局 临海市财政局 关于征求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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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2019年,全省范围内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学生的小学都要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现依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对比周边县市区收费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拟定托管收费,具体如下: 一、每生每学期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为600元;按学期一次收取,因故中途参与或退出托管服务的学生,学校应按实际参与托管时间收取或退回托管服务费(按月计算,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1个月计算)。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二、托管服务费用将用于参与托管服务教职工的补贴发放,学校水电费及学生课外活动器材添置维护。 三、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四、各学校需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发改、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海市教育局 临海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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